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发布的T/SEA 007—2023《医院室内环境清洁消毒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定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EA》制定。T/SEA 007—2023《医院室内环境清洁消毒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定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2023年11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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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MJ55004096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协调、调查研究、技术服务、培训、交流合作、展览、出版刊物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高殿顺 | ||
依托单位名称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水街坊145号楼1楼 | 邮编 : 21113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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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EA 007—2023 | ||
中文标题 | 医院室内环境清洁消毒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定规范 | ||
英文标题 | Hospital indoor environment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service agency capacity level Rating Specification in Yangtze River Delta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80.99 有关消毒和灭菌的其他标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000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
起草人 | 高殿顺、高宇、谢安、张艺妍、严安强、王玉霞、陈锡福、盛俊、刘璇、龚红卫、梁慷、白双柱。本文件参与起草起草人:王芳、章鑫淼、张海东。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江苏智然检测有限公司、无锡莱姆顿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国瑞高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拜乐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美辰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震之旦(江苏)地板有限公司、菜鸟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苏邦认证有限公司、南京野马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国匠培训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哈尔滨邦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浙江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安徽省净化工程行业协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5.1 基本条件 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应遵循WS/T 367等标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b) 主要负责人须经过生产安全培训,并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 c) 消毒产品须使用具有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的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全的合格产品; d) 有完善的安全、质量、技术、施工、文明作业等操作规程,有健全的财务、人事等方面管理制度; e) 具有能满足不同环境和特殊场所要求的设备; f) 近2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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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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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11/26 16:15:38 | ||
*由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于2023/11/26 16:15: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1/26 16: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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