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高密市中医农业协会自我承诺

  高密市中医农业协会发布的T/ZYNY 005—2023《中医农业投入品评价认定实施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YNY》制定。T/ZYNY 005—2023《中医农业投入品评价认定实施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高密市中医农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高密市中医农业协会
2023年09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高密市中医农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370785MJE467414T 发证机关 高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业务范围 开展中医农业产业团体标准制修订服务,组织会议、学术研究交流、项目论证、成果鉴定与贯标评价,产品认证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德相
依托单位名称 中医农业(高密)研究院
通讯地址 山东省高密市夏庄镇高新一路158号高端人才创业园8号楼 邮编 : 2615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ZYNY 005—2023
中文标题   中医农业投入品评价认定实施规范
英文标题   Implementation standards for evaluation and recognition of agricultural input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00
国民经济分类   A019 其他农业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起草人   王代军、王德相、侯照东、朱立志、王帆林、夏天平、侯权恒
起草单位   山东康尔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炎黄医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农生态农业科技研究院、高密中医农业投入品研发中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医农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对象、基本要求、评价依据、评价管理、评价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中医农业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作为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认定的依据,其他相关评价活动也可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4 评价对象
4.1 中医农产品
评价对象包括植物生产、食用菌栽培、禽畜养殖、水产养殖、蜜蜂养殖、野生采集类的初级农产品和经过加工的各类食品与农副产品。
中医农产品评价对象应符合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A大类的01农业、02林业、03畜牧业、04渔业、05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分类所规定的项目;C大类的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所规定的项目。
4.2 中医农业投入品
评价对象包括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用生产资料产品和农膜、农机、农业工程设施设备、农用工程物资产品。
中医农业投入品评价对象应符合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A大类的021林木育种和育苗、0511种子种苗培育活动、0531畜牧良种繁殖活动分类所规定的项目;B大类的262肥料制造、263农药制造、273中药饮片加工、274中成药生产、275兽用药品制造、276生物药品制造分类所规定的项目;C大类的353食品、饮料、茶、饲料、农副食品加工专业设备,35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分类所规定的项目;D大类4024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分类所规定的项目;F大类的511农、林、牧、渔产品批发,51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5152中药批发、5153动物用药品批发、5166化肥批发、517农药批发、5168农用薄膜批发、5171农业机械批发、5192宠物食品用品批发、52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5252中药零售、5253动物用药品零售、5297宠物食品用品零售分类所规定的项目;G大类的543道路货物运输、552水上货物运输、561航空客货运输、595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596中药材仓储分类所规定的项目;H大类的62餐饮业分类所规定的项目;L大类的711机械设备经营租赁等所规定的项目。
5 基本要求
5.1 评价组织机构
5.1.1从事认定的评价组织,应具备《中医农业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并在高密市中医农业协会中医农业理事会备案。 
5.1.2从事认证的评价组织机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条件,并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1.3认定、认证评价组织机构应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使受理、培训、相关增值服务、检查和认定认证决定等环节相互分开、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5.1.4 认定、认证评价组织机构不得将认证结果与参与认证检查的检查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挂钩。
5.2 评价人员
5.2.1评价组织机构从事认定、认证活动的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教育和工作经历,接受过中医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和食品的生产、加工、经营、食品安全和认证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5.2.2中医农业投入品、 中医农产品认定检查员应取得高密市中医农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医农业专业委员会的标准化良好评价从业资格授权,第三方认证检查员应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的执业注册资质,包括不限于中医农业产品或者GAP等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
5.3 评价依据
5.3.1 贯标标准
贯标标准应以T/GVEAIA015.1《中医农业标准化第1部分: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规范》为准。
5.3.2 技术标准
贯标5.3.1所规定的标准,在生产、加工与管理过程中,所执行的关联技术标准,包括不限于:
——GB/T 451.2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
——GB/T 1600 农药水分测定方法
——GB/T 1601 农药pH值的测定方法
——GB/T 1603 农药乳液稳定性测定方法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GB/T 6433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过滤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3/9/1 17:00:08

*由高密市中医农业协会于2023/9/1 17:00:0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9/1 17:00:08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