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造纸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造纸协会发布的T/CPA 004—2023《“无废工厂”评价要求 造纸工业》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PA》制定。T/CPA 004—2023《“无废工厂”评价要求 造纸工业》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造纸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造纸协会
2023年06月2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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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造纸协会 | ||
登记证号 | 社证字3088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赵伟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造纸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 邮编 : 10083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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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PA 004—2023 | ||
中文标题 | “无废工厂”评价要求 造纸工业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solid waste-free mill — paper industr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85-01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30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22 造纸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7月01日 | ||
起草人 | 樊惠娜、韩陈晓、罗东、张亮、贾学桦、温建宇、张建华、李勇祥、姜红梅、刘涛、何建军、明强、黄柱锡、佟明恒、侯雅楠、王鑫婷、袁桃静、樊慧明、刘建安 | ||
起草单位 | 玖龙纸业(东莞)有限公司、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淄博永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顺裕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造纸工业“无废工厂”评价体系,描述了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方式。 本文件适用于造纸工业企业“无废工厂”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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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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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6/20 15:22:56 | ||
*由中国造纸协会于2023/6/20 15:22:5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6/20 15: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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