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轨交通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成都市城轨交通产业协会发布的T/CRT 0004—2022《纯电动城市轨道机车技术条件》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RT》制定。T/CRT 0004—2022《纯电动城市轨道机车技术条件》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成都市城轨交通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成都市城轨交通产业协会
2022年12月05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成都市城轨交通产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510100MJQ019701E | 发证机关 | 成都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组织、协调、交流、沟通、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从政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环交大智慧城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大厦2楼2-1 | 邮编 : 6100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RT 0004—2022 | ||
| 中文标题 | 纯电动城市轨道机车技术条件 |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Conditions of Battery Urban Railcar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5.12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S19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71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1月01日 | ||
| 起草人 | 隆孝军、刘军、蒲红霞、李茹华、彭长福、陈强、徐华、何明洋、贾强、刘耕、李连凯、赵素荣、杨波、郝翰、石鹏鹏、周鸣语、王文健、张辉、杨涛、张伟、罗胜 | ||
| 起草单位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湖北晨风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城市轨道机车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主要部件要求、检查与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城市轨道机车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主要部件要求、检查与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1435 mm标准轨距,以锂离子、镍氢电池等蓄电池为动力的纯电动轨道机车设计、制造和检验,机车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施工、运输、维修、调车等牵引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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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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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2/12/5 16:56:51 | ||
*由成都市城轨交通产业协会于2022/12/5 16:56:5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2/5 16: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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