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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自我承诺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发布的T/NPO BFA001—2022《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PO》制定。T/NPO BFA001—2022《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2年08月2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登记证号 51120000700571621P 发证机关 天津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开展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咨询服务、业务培训,出版刊物。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瑞
依托单位名称 天津市民政局
通讯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33号10楼 邮编 : 300031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NPO BFA001—2022
中文标题   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规程
英文标题   Management Guidelines of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其他服务
中国标准分类号   CCS A 12
国民经济分类   S9610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5日
实施日期   2022年09月01日
起草人   刘瑞、刘琼莲、刘少杰、王昆、沙建武、王艺、房小媛、李国平、崔秀玲、李爱军、鲁宗红、刘功、杨倩倩、杨燕、周文彬、宫静、边少杰、运永凯、戴开保、杨婷、王世清、王自勇、夏楠、刘满授。
起草单位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天津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天津职业大学、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
范围   全市社区社会组织。
主要技术内容   前 言 
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规程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社区社会组织 
3.2登记 
3.3 备案 
3.4 督导 
3.5 “五社”联动
3.6 共建、共治、共享 
3.7 公益创投 
3.8 政府购买服务 
4   基本原则 
4.1 需求为本 
4.2 社区参与 
4.3 服务居民 
4.4 共建、共治、共享 
5  登记管理机关 
5.1市级民政部门 
5.2区级民政部门 
5.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5.4居(村)委会 
6   组织治理 
6.1 党建引领 
6.2 内部治理 
6.3 运行机制 
6.4 公益引领
6.5 “五社”联动 
6.6 志愿服务 
6.7 乡村振兴 
6.8 人才培养 
6.9 品牌宣传 
7  备案管理 
7.1 备案流程 
7.2 人员要求 
7.3 场所要求 
8  质量管理 
8.1督导制度 
8.2 风险管理 
9  争议处理 
10  退出机制 
11  信息化建设 
12  档案管理 
参考文献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8/25 7:15:21

*由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于2022/8/25 7:15:2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8/25 7: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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