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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545—2021《电力物资智能结算终端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545—2021《电力物资智能结算终端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5年08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登记证号 40082406-8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自律 政策研究 国际交流 标准制定 可靠分析 质量服务 技能鉴定 咨询统计 定额编制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人才培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昆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编 : 100761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EC 545—2021
中文标题   电力物资智能结算终端技术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18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D4420 电力供应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实施日期   2022年03月01日
起草人   钱仲文、李旭东、李雪维、王静、吴臻、范江东、魏泳、陶元、王伟、朱海军、杨新益、施海晓、王明辉、葛承、王巍子、谭立栋、张东成、徐天天、李佳蒨、蒋跃军、洪珮琳、刘浩宇、韩晓星、蒋怡。
起草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描述了电力物资智能结算终端(以下简称一体机)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一体机的生产、采购和验收活动中使用。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7/3 10:51:26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2/7/3 10:51:2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7/3 10: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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