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自我承诺
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发布的T/FSYY 0038—2021《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企业》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FSYY》制定。T/FSYY 0038—2021《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企业》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
2022年01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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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600C0373092X5 | 发证机关 | 佛山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高新技术开发、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智信大道6号 | 邮编 : 528137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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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FSYY 0038—2021 | ||
中文标题 | 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企业 | ||
英文标题 |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methods and reporting requirements — Lithium ion battery cathode material precursor production enterpris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7.120.01 有色金属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H 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2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4月01日 | ||
起草人 | 张学梅、吴奔奔、谢英豪、江妙丽、梁裕铿、陈江东、梁健菲、徐加雷、韩忠彬、杨秋颖、高鹏鑫、欧彦楠、阮丁山、饶雪梅、王皓、李和敏、刘志鹏、危杰、李燕欣、刘述敏、罗颖峰。 | ||
起草单位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屏南时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佛山中科产业技术研究院。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企业碳排放的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碳排放核算。 | ||
主要技术内容 | 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企业主要包括: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和碳排放量。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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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1/21 15:09:13 | ||
*由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于2022/1/21 15:09:1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21 1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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