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发布的T/AOPA 0017—2021《无人机安全操作能力评估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AOPA》制定。T/AOPA 0017—2021《无人机安全操作能力评估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2022年01月07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9541K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航空服务,展览展示、组织通用航空器所有人及驾驶员活动,承办相关业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12号院国门大厦D座2层 | 邮编 : 100081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AOPA 0017—2021 | ||
| 中文标题 | 无人机安全操作能力评估系统技术规范 |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AV Safety Operation Capability Evaluation System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9.06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62 通用航空服务 |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
| 实施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
| 起草人 | 柯玉宝、段志勇、王夏峥、郝琦、陈海霞、孟雅妮、梁文广、张力、孙芳芳、郭知疑、汤海、王增宁、孙杰、杨江江、陈骏、陈晓琳 、朱林锐、杨铎 、王汉清、杨苡、杜立新、戴长靖、狄文、何宁。 |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优云智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北方天途航空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享飞就飞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标准是无人机驾驶员安全操作能力评估的基本依据,是所有自愿接受行业自律的投资和运营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机安全操作能力评估系统的一般要求、功能、组成、指标、检测方法等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无人机安全操作能力评估系统设计、开发,也可用于指导系统的应用、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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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2/31 12:56:47 | ||
*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于2021/12/31 12:56:4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2/31 12: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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