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产品质量协会自我承诺
佛山市顺德区产品质量协会发布的T/SDQCPZLCJH 53—2021《木工机械行业质量标杆企业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DZX》制定。T/SDQCPZLCJH 53—2021《木工机械行业质量标杆企业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佛山市顺德区产品质量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佛山市顺德区产品质量协会
2021年12月0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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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产品质量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60672249898XP | 发证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等的方针政策,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业内的协调、咨询、研修培训、品牌保护、组织评比、认证认可、举办展会、市场调研分析、研讨交流等活动和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炜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嘉信城市广场二期D210 | 邮编 : 5283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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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DQCPZLCJH 53—2021 | ||
中文标题 | 木工机械行业质量标杆企业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9.120.01 木工设备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12月08日 | ||
起草人 | 梁子峰、成绵龙、吴福昌、何广添、刘晖、司君祎、巫生、彭小清、梁志雄、黄永雄、刘敬溪、陈亮、王炜、梁嘉敏、周浩贤、霍梓建 | ||
起草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产品质量协会、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先达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集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马木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东顺德永强福泰智能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佛山豪德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广东顺德昶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木工机械行业质量标杆企业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申报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指标、评价计分和动态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顺德辖区内木工机械行业质量标杆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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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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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2/8 21:19:05 | ||
*由佛山市顺德区产品质量协会于2021/12/8 21:19: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2/8 2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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