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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发布的T/YDSSH 002—2021《雁荡山铁皮石斛 设施栽培技术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YDSSH》制定。T/YDSSH 002—2021《雁荡山铁皮石斛 设施栽培技术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
2021年12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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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382774355649U | 发证机关 | 乐清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政策宣传、咨询服务、行业自律、权益维护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宋仙水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雁荡镇松垟村松溪大道18号 | 邮编 : 32561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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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YDSSH 002—2021 | ||
中文标题 | 雁荡山铁皮石斛 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20 植物栽培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7 中药材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9月01日 | ||
起草人 | 宋仙水、何中方、傅久红、宋敏全、周婷、盛小宽、黄向永、翁振安、周坚宏、周瑛、徐临超。 | ||
起草单位 | 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5 栽培技术 5.1 场地准备 5.1.1 棚架 以单体(或连体)钢架大棚设施为宜。棚架宜采用热镀锌1.2 mm~1.5 mm薄壁钢管搭建,棚宽6 m或8 m,棚顶高度2.2 m~2.8 m,肩高1.5~1.8 m,棚架拱杆间距55 cm~80 cm,棚顶和两侧各装一道拉杆,棚长以25 m~30 m为宜。特殊地块,按实际情况而定,大棚钢管材料及安装技术应符合DB33/T 865的规定要求。 5.1.2 薄膜 棚架顶部应覆盖多功能7 丝以上的薄膜,膜宽依棚宽而定。棚顶部和四周的薄膜用压膜线和卡膜槽固定在棚架上。 5.1.3 遮阳网 棚顶应覆盖遮光率在50-65%的耐老化、耐腐蚀、耐辐射等特点的遮阳网。 5.1.4 温、湿度计 大棚内配备相应数量的温、湿度计,悬挂在离苗床上方30 cm~40 cm处。 5.1.5 喷灌系统 5.1.5.1 组成 喷灌系统由“水源-水泵-总过滤器-地下输水管-田间出地管-水阀-末端过滤器-田间输水管-喷灌管”组成。喷灌系统安装与技术要求参照GB/T 50085 执行。 5.1.5.2 过滤设备 喷灌管采用不少于120目的网式或叠片式过滤器。 5.1.5.3 输水管 水源至田块的地下输水管采用PPD管,管径依输水流量而定,棚内输水管采用Ф25 mm的饮用级管。 5.1.6 大棚间距 标准棚的左右间距应≥0.8 m,前后间距≥3 m为宜。 5.2 栽培方法 5.2.1 高架栽培 选用角钢、砖头、耐腐烂木材等材料作为种植畦的框架,畦宽1.2 m~1.5 m,畦长度可依据大棚长度而定,苗床的框架底板应采用水泥瓦或钢丝网,禁止采用石棉板,苗床离地应≥50 cm。 5.3 基质 5.3.1 基质选择与处理 以选择疏松透气、排水良好、不易发霉、无病菌和害虫潜藏的材料为原则。可选用松鳞、碎木块、板边、小石子等为栽培基质。基质使用前应经日晒、高温、堆制等方式进行消毒。 5.3.2 基质铺设 基质铺设应把握“下粗上细”的原则。下层可铺设直径为1.5 cm~3.0 cm木块、小石子等基质,厚度为4.0~6.0㎝,上层平铺直径较小的松鳞、碎木块等基质,厚度为4.0 cm~6.0 cm。 5.4 栽培管理 5.4.1 定植 定植春季宜在3月~6月底进行,秋季宜在9月~10月,以4株为一丛(母子株,按1株计),按(10±2 cm)×(18±2 cm)株行距定植,种植深度以基部覆盖为准。每667 m2(亩)用苗量8万株~10万株。种苗可选用组培苗或驯化苗,应符合DB330382/T 24.1规定要求。 大面积种植时,种苗分株附带的营养液应用清水洗净,并进行杀菌处理,晾干至根部发白后,进行栽种。 5.4.2 光照 采用50~65%的圆丝遮阳网降低光照,小苗期宜保持55 %~65 %的遮光率,生长期则控制在50 %~60 %为宜,如持续阴天,可适当揭开遮阳网调节荫蔽度。 5.4.3 温度 铁皮石斛适宜生长温度为15 ℃~28 ℃。高温季节应及时掀膜通风、喷雾降温。 5.4.4 水分 栽种后视植株生长情况,通过喷雾控制基质含水量在50 %~60 %、空气湿度在75 %~85 %为宜。如遇高温、干旱,可早晚喷雾降温,多雨季节应及时清沟排水。 室外温度≥30 ℃时,喷水应在≤25 ℃的早晚进行,当基质湿度≤45 %时,必须进行喷水,待基质湿度提升至80 %~90 %之间,停止喷水。 5.4.5 施肥 栽种一周后,可施保苗肥;栽种一个月后,每667 m2(亩)施腐熟的有机肥200 kg~300 kg;10月下旬喷施一次0.2%的磷酸二氢钾;次年开春后追施有机肥,每667 m2(亩)200 kg~300 kg。施用肥料应符合NY/T 496的要求。 5.4.6 除草 栽种后应及时采用人工或PE防草布等措施进行除草,不得使用化学除草剂。 5.4.7 越冬管理 冬季可采用棚顶加二道膜或棚内加无坊布等方式进行越冬保温,进入冬季前可适时通风、降低湿度、保持基质含水量在50 %~60 %等方式对铁皮石斛进行抗冻锻炼。气温≤-1 ℃时,应采用覆盖防冻布(绒面朝上)或其他防冻措施,对植株进行防冻保护。 5.5 病虫害防治 5.5.1 主要病虫害 主要病害有黑斑病、疫病、灰霉病、白绢病等;主要害虫有斜纹夜蛾、蜗牛、蛴螬等。 5.5.2 防治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提倡农业防治、物理方法与生物防治,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将有害生物危害控制在经济允许的阀值内。 5.5.3 农业防治 采用优良品种,按本标准生产。加强生产场地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及时彻底清除病株;多雨季节大棚四周及时清沟排水;加强棚内管理,适时通风降湿。 5.5.4 物理防治 采用杀虫灯、粘虫板等诱杀害虫,宜用防虫网隔离。 5.5.5 化学防治 农药使用按GB/T 8321和NY/T 1276的规定执行。选用已登记的农药或经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试验后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品种。避免长期使用单一农药品种;优先使用植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及生物源农药。禁止使用除草剂及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使用农药的种类见附录A。 5.5.6 主要病虫害防治用药方案 具体防治方案可参考附录A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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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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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2/2 14:06:46 | ||
*由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于2021/12/2 14:06:4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2/2 14: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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