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发布的T/SCBDIF 003—2021《大数据 类金融机构风险评估元数据》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CBDIF》制定。T/SCBDIF 003—2021《大数据 类金融机构风险评估元数据》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
2021年11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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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510000MJQ648663F | 发证机关 | 四川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大数据产业调查研究、咨询服务、技能培训、产业交流、宣传推广、会务、展览展示、行业自律、新技术推广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小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B座401室 | 邮编 : 6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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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CBDIF 003—2021 | ||
中文标题 | 大数据 类金融机构风险评估元数据 | ||
英文标题 | Big data—Metadata of Quasi-Financial Institution Risk Assessmen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10月29日 | ||
起草人 | 任渝、曾途、吴桐、吴师成、詹永川、宋开发、李倩、李笑、兰佳瑶、唐聃、苗放、宋卫平、杨帆、李军、王成、张文娟、邓雄、冯登明、方佩、唐阳、齐伟钢、朱小军 | ||
起草单位 | 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数据产业联合会、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大学、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四川天翼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新型金融行业给当下的金融市场带来了充足的活力,以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为代表的新型金融行业发展迅猛,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促进新型金融行业发展的前提下,各地区的新型金融企业呈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伴随而来的是不断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数多,化解处置难度大,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但是传统的监管方法依靠人力进行排查,手段落后,不能精准定位、提前预警。因此,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研究类金融机构风险评估所需的元数据字段,制定风险评估所需数据标准,从而为更加精准、智能地进行类金融机构监管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完善现有信用和大数据标准体系做出贡献,特制订本标准。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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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0/29 18:01:17 | ||
*由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于2021/10/29 18:01:1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0/29 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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