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用无人飞机协会自我承诺
福建省民用无人飞机协会发布的T/UAV 2—2021《民用无人机飞行训练、测试基地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UAV》制定。T/UAV 2—2021《民用无人机飞行训练、测试基地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福建省民用无人飞机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福建省民用无人飞机协会
2021年09月1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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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福建省民用无人飞机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50000MJB602502Q | 发证机关 | 福建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提供信息咨询、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交流、培训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承办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建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龙腾北路618号(福建龙州工业园区)9幢1层101号 | 邮编 : 364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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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UAV 2—2021 | ||
中文标题 | 民用无人机飞行训练、测试基地管理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9.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490 其他社会保障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9月20日 | ||
起草人 | 谢涛彪、李建军、李致鹏、洪凯、李福全、林添华、杨金才、丁洁琴、耿辉、刘文华、郑始城、孙永生、赵国梁、杨忠清、王胜和、阮星 | ||
起草单位 | 福建省上杭职业中专学校、福建方圆翔飞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方圆翔飞(厦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厦门南洋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无人机研究院、厦门航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中国低空安全研究中心、厦门理工学院、陕西浩创飞玛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方天途航空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龙岩市职业院校无人机专业中心教研组、七海杨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无人机飞行训练、测试基地设置的总则、一般要求、基地(机场)地理环境要求、基地(机场)平面布置要求、基地配套设施和人员要求、基地的产业发展基础要求、基地评价指标、申报和审批程序、建设与管理。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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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福建省民用无人飞机协会于2021/9/17 10:37:1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9/17 10: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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