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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发布的T/SZRBA 004—2020《配镜师职业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ZRBA》制定。T/SZRBA 004—2020《配镜师职业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2020年08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440300C17554832F 发证机关 深圳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宣传相关法律政策、会员培训、会员咨询、组织会议及展会展览、行业调查和行业研究、行业协调、宣传推广、根据相关部门委托开展资质认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花涛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田保税区市花路8号和合大厦T8旅游创意(保税)园501A 邮编 : 518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ZRBA 004—2020
中文标题   配镜师职业标准
英文标题   Dispensing Optician’s Vocational Standards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F521 综合零售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实施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起草人   徐冬梅、范勤、杨秋、张鸿林、李颖艳、叶定坎、周雪玉、王鹏、林艳、李娜、魏峰、张朋、周斌、刘亚丽、沈理、陈功、蔡培英、缪惠
起草单位   深圳市睛美商贸有限公司、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宝视达视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千叶眼镜连锁有限公司、吉林王鹏眼镜公司、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上海理咨询(汇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睛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镜师的术语和定义、职业基本要求、职业业务知识要求及技能要求、职业培训要求和职业技能等级的鉴定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配镜师的术语和定义、职业基本要求、职业业务知识要求及技能要求、职业培训要求和职业技能等级的鉴定要求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0/8/26 16:06:50

*由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于2020/8/26 16:06:5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8/26 16: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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