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T/CACM 1093—2018《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脐疗养生》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CM》制定。T/CACM 1093—2018《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脐疗养生》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中医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年07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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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55-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书刊编辑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国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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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CM 1093—2018 | ||
中文标题 | 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脐疗养生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20.01 制药学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17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11月15日 | ||
起草人 | 高树中、马玉侠、于岩瀑、方剑乔、杜广中、刘存志、韩兴军、王军、杜冬青、李玉婕、张娜、高翔、李文元、 马凤君、代宗辉、宋帅、段腾龙、孙琰、曹洪福、高地纪、陈健乔。 | ||
起草单位 | 山东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规范是我国用于指导和规范传统中医脐疗法在治未病应用中的规范性文件。编写和颁布本规范的目的在于为各级各类医院及保健机构提供脐疗法治未病技术临床操作的规范,指导相关医师及保健人员正确使用中医脐疗法防治疾病,使中医脐疗法应用更加规范化、更具安全性,更好地为广大民众的健康服务。 本规范是根据中医脐疗法的临床优势,针对特定临床情况,参照古代文献、名医经验以及现代最佳临床研究证据,结合受术者价值观和意愿,系统研制的帮助临床医生和受术者做出恰当选择的指导性意见。 本规范制定的总体思路是:在中医脐疗法治未病实践与临床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循证医学的理念与方法,将国际公认的证据质量评价与推荐方案分级的规范与古代文献证据、名老中医专家临床证据相结合,形成标准初稿,并将临床研究证据与大范围专家共识性意见相结合,制定出能确保脐疗操作规范,具有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能够有效指导临床实践的指导性意见。 本规范推荐方案的证据等级主要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等推荐的GRADE ( Grading of recommendations asessment,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系统,即推荐分级的评价、制定与评估的系统,其中推荐等级分为强推荐与弱推荐两级。强推荐的方案是估计变化可能性较小、个性化程度低的方案,而弱推荐方案则是估计变化可能较大、个性化程度高、受术者价值观差异大的方案。对于脐疗法在治未病应用中,缺乏随机对照临床研究证据或文献支持的疾病预防推荐方案,因此采用2001年国际感染论坛(ISF)提出的Delphi分级标准。本规范推荐方案仅将目前获取到的最新证据以附件形式列在操作规范后面,供本规范使用者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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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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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16 22:18:19 | ||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于2020/7/16 22:18: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16 2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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