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现代服务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南京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发布的T/NJFW 0005—2017《仓储货架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JFW》制定。T/NJFW 0005—2017《仓储货架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南京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南京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2017年12月2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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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南京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100575903059D | 发证机关 | 南京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现代服务行业调研、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会展、咨询等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宣宁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建邺区148号608室 | 邮编 : 2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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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JFW 0005—2017 | ||
中文标题 | 仓储货架管理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5.2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920 通用仓储 |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17年12月20日 | ||
起草人 | 张义华、 赵航、 刘珏、 张承祥、 吴杰、 白元龙、 岳从发、 徐正林、 赵德平、 齐秋斌、 包铭、 徐刚、 张剑、 钱廷仙、 戴德颐、 丁沈娟、 龚浩、 胡义龙、 黄强、 栾学峰、 熊少杰、 尹凯、张祖昊、 吴佳轩、 陈晓龙、 严佳秋。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商务局、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南京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南京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六维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诺德物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交运集团、 江苏辉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 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瑞顺物流有限公司、 中外运南京合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商贸物流仓储货架管理的术语和定义、 质量管理、 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以托盘为装载单元叉车作业的城市配送仓储货架的管理, 其他仓储货架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商贸物流仓储货架管理的术语和定义、 质量管理、 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以托盘为装载单元叉车作业的城市配送仓储货架的管理, 其他仓储货架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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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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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17/12/20 21:13:20 | ||
*由南京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于2017/12/20 21:13:2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12/20 2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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