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自我承诺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的T/NAHIEM 21—2020《皮肤管理机构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AHIEM》制定。T/NAHIEM 21—2020《皮肤管理机构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2020年03月1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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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23742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专业展览、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窦熙照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10层 | 邮编 : 10004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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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AHIEM 21—2020 | ||
中文标题 | 皮肤管理机构标准 | ||
英文标题 | Standard for Skin Management Agenc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040 理发及美容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3月18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3月18日 | ||
起草人 | 孙静静、郑浩彬、杨乙楠、刘丙鲁、盛杰、金映澈、杨谦婉、夏永生、袁园、邢熙彬、魏明月、沈微微、安庆苓、秦国祯、陈素华、麻静、刘洁、李贵福 | ||
起草单位 | 韩美美业(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安(北京)认证中心、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美容产业分会、上海医萃托商贸有限公司、深圳谦和国际美容有限公司、杭州韩绮绣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美多多科技美容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伊奥斯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西卡诺卡(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玉环艾薇美容会所、北京澳丽尔美容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浦资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莫娜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安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韩国华嵘医美国际美业集团、上海福匠美容咨询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皮肤管理机构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提供、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顾客提供非医疗非创伤性皮肤管理的服务机构及其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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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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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3/18 15:43:43 | ||
*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于2020/3/18 15:43: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3/18 15: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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