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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的T/GZSX 030—2018《遵义大曲酱香型白酒》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ZSX》制定。T/GZSX 030—2018《遵义大曲酱香型白酒》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
2018年06月27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5200005175566348 发证机关 贵州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食品工业政策研究、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参与行业管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蔡邦红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贵阳市宝山南路50-82号香榭丽舍A.B栋(A)1单元5层3号 邮编 : 550001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GZSX 030—2018
中文标题   遵义大曲酱香型白酒
英文标题   Zunyi Daqu Jiang xiang xing baijiu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60.10 酒精饮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151 酒的制造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实施日期   2018年06月25日
起草人   戴奕杰、孙宗奇、郭庆华、田志强、李春宇、李洋、杨波、孟望霓、谭克刚、李天国、高敏、张建、牟崇勇、汤慧荣、吴斌。
起草单位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务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遵义大曲酱香型白酒的产区地理范围、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产品规格、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遵义产区生产的大曲酱香型白酒。
主要技术内容          以优质小麦为原料,按传统工艺生产,发酵最高温度可达 60℃以上,发酵期 40 天以上,贮存期三个月以上。曲香浓郁,带有明显的酱香,应符合 DB52/T 871 或酱香大曲生产技术规范的规定。
       遵义大曲酱香型白酒传统生产工艺流程符合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生产工艺具有以下特点:季节性生产(端午制曲、重阳下沙),三高一长(高温制曲、高温堆积发酵、高温流酒;基酒贮存期三年以上);两次投料、九次蒸煮、八次摊晾加曲、堆积发酵、再入窖发酵、七次取酒,制酒生产周期为一年;精心勾调,包装出厂。
       酒精度(20℃)/(%vol):高度酒45~56,低度酒32~44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
       酸酯总量/(mmol/L):高度酒≥48,低度酒≥30
       固形物/(g/L)≤0.7
       己酸乙酯/(g/L)≤0.3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于2018/6/26 8:56: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6/26 8: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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