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发布的T/SSFSIDC 027—2026《无创性影像学技术评估肿瘤治疗相关心血管毒性的操作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SFSIDC》制定。T/SSFSIDC 027—2026《无创性影像学技术评估肿瘤治疗相关心血管毒性的操作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2026年03月31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97881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开展信息、中介、咨询、培训、考察、商务等服务,并承担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建弟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525弄5号A幢 | 邮编 : 20012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SSFSIDC 027—2026 | ||
| 中文标题 | 无创性影像学技术评估肿瘤治疗相关心血管毒性的操作规程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1 医药卫生技术(词汇)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2月09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2月10日 | ||
| 起草人 | 卜军、姜萌、汪成、李威、曾军、刘培峰、李红、陆劲松、应小盈、吴凡、曹建红、陈健华、秦文星、顾俊、程蕾蕾、李开春、李伟、张献玲、朱美玲、王冰、罗前程、徐梁、杨靖、杨文洁、杨文艺、周根青、朱彦琪、庄瑜、张文忠、庄少伟、祁盛、刘宇、靳园园。 | ||
| 起草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京朝阳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肿瘤研究所、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医疗服务专业委员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服务业标准创新发展中心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利用无创性影像学技术评估肿瘤治疗相关心血管毒性的操作规程。本文件适用于具备超声心动图检查、心脏磁共振检查、冠状动脉计算机断层扫描血管成像检查、核医学影像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缩略语 5 操作规程 6 动态评估 7 无创性影像学技术操作要点 8 质量控制 附录 A(规范性) 无创性影像学技术评估肿瘤治疗相关心血管毒性的操作规程 附录 B(规范性) 肿瘤治疗相关心血管毒性风险的动态评估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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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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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31 23:00:37 | ||
*由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于2026/3/31 23:00:3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31 23: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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