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自我承诺
重庆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发布的T/CQPRA 0116—2026《化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评价准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QPRA》制定。T/CQPRA 0116—2026《化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评价准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重庆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重庆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
2026年03月31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重庆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500000504031118Q | 发证机关 | 重庆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信息咨询、培训人才等服务活动。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伟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4楼09号 | 邮编 : 4000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QPRA 0116—2026 | ||
| 中文标题 | 化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评价准则 |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Criteria for Emergency Response Capability of Chemical Safety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10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G 09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
| 起草人 | 张书睿、卢惠燕、顾曙斌、周微、孙磊、刘伟、虎建华、孙丽、赵浩、马睿涛、苏拥国、王东宇、郝丰林、郝书东、柳静、胡小飞、曹飞、申海波 | ||
| 起草单位 | 天津全和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国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天津北海油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科防冶金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立诺制药有限公司、河北建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西三教实用气体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新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广州辽通化工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原料加工、石油化工精炼及配套储存的化工企业开展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的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价及政府监管评估。 本文件不适用于纯商业贸易型危化品经营企业(无化工生产工艺及大型储存设施者)及仅涉及危化品简单稀释分装的非化工类企业。 化工园区整体应急能力的评价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判定标准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要求。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31 12:11:21 | ||
*由重庆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于2026/3/31 12:11:2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31 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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