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自我承诺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T/LADA 028—2026《汽车贷款助贷业务 借款人资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LADA》制定。T/LADA 028—2026《汽车贷款助贷业务 借款人资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2026年03月31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210000318860158M | 发证机关 | 辽宁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组织会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合作,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行业自律和标准化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孟凡臣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振工街一乙号负一层 | 邮编 : 110026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LADA 028—2026 | ||
| 中文标题 | 汽车贷款助贷业务 借款人资质管理规范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01 运输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L721 企业管理服务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26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4月26日 | ||
| 起草人 | 孟凡臣、金鑫、齐庆、徐百川 |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沈阳市金融服务业商会、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经学院、沈阳市畅达海川投资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借款人资质要求 4.1 年龄与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贷款的基本前提。 4.2 合法身份与住所 借款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有合法身份和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确保贷款的可追溯性和借款人的稳定性。 4.3 稳定收入与还款能力? 借款人需具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这是评估其还款能力的重要依据。借款人应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确保贷款的安全回收。 5 信用状况要求 5.1 良好信用记录 借款人个人信用应良好,征信报告上没有逾期、套现等不良信用记录。这是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的关键指标。 5.2 无违法违规行为? 借款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贷款的合法性。 6 贷款合同约定 6.1 明确的贷款条款 贷款合同应明确约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6.2 抵押或担保要求? 根据贷款金额和风险评估,汽车金融公司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或担保人,以降低贷款风险。如采用车抵押贷款方式,还需满足车辆所有权清晰、无抵押或质押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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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由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于2026/3/30 15:47:4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30 15: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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