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发布的T/SZFA 1018—2026《甲醛净化功效评价 软体家具》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ZFA》制定。T/SZFA 1018—2026《甲醛净化功效评价 软体家具》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
2026年04月01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5026777321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信息、咨询、培训、协助企业拓展市场、展览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腾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同发路8号家具研发基地 | 邮编 : 518055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SZFA 1018—2026 | ||
| 中文标题 | 甲醛净化功效评价 软体家具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14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80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19 其他家具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30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4月30日 | ||
| 起草人 | 李云海、郝飞、李焰林、顾磊、邓德新、龚敏、杨丽娜、张恩颂、冯益飞、王丽、 章雅玲、袁木旺。 | ||
| 起草单位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赛德检测技术(浙江) 有限公司、佛山轻染家居有限公司、佛山市月恩家居有限公司、深圳市赛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家具研究开发院。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软体家具甲醛净化相关的术语与定义,规定了软体家具甲醛净化功效的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及评价结果的应用,描述了相应的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沙发、软体椅凳、软床等软体家具产品净化空气中甲醛的功效评价,软体家具产品用甲醛净化功能材料参照执行。 | ||
| 主要技术内容 | 1、评价指标包含基础指标、功能指标: ——基础指标:软体家具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功能指标:软体家具产品的甲醛净化效率、甲醛净化持久性,并规定了三个等级(A级、A+级、A++级)的指标要求。 2、描述了测定软体家具产品的甲醛净化效率、甲醛净化持久性的试验方法。 3、评价结果:软体家具产品的甲醛净化功效根据其甲醛净化效率和甲醛净化持久性的实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4、评价结果宜在产品标志、说明书和/或包装上注明,评价结果应与必要信息一同明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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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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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30 13:44:34 | ||
*由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于2026/3/30 13:44: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30 13: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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