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妆品学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发布的T/GDCA 076—2026《化妆品生物角质调理酶的技术要求通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CA》制定。T/GDCA 076—2026《化妆品生物角质调理酶的技术要求通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2026年03月26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MJK801620C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开展皮肤科学和化妆品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展化妆品学术交流、国际交流,开展化妆品的研发,化妆品相关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杜志云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南楼301室 | 邮编 : 51025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GDCA 076—2026 | ||
| 中文标题 | 化妆品生物角质调理酶的技术要求通则 | ||
| 英文标题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smetic biological keratin-regulating enzyme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 42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26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3月26日 | ||
| 起草人 | 周紫燕、张慧、马卫丽、谭洪荣、杨建军、董亮、陈永丽、杜志云、杨露、彭奕、郑可杨、罗佳盈、梁玉仪。 | ||
| 起草单位 | 深圳羽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广东诗妃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中科欣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皮肤医学健康与美容化妆品交叉研究院、广州瑚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金霏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国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适用于化妆品生物角质调理酶的术语和定义、作用原理、酶原料分类、要求、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皮肤保护剂、角质剥落剂、角质软化剂等为使用目的的化妆品酶类原料。 | ||
| 主要技术内容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作用原理 5 酶原料分类 6 要求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参考文献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26 14:07:02 | ||
*由广东省化妆品学会于2026/3/26 14:07:0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26 14:07:02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