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发布的T/CAEE 038—2026《无人机医疗救援运输 操作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EE》制定。T/CAEE 038—2026《无人机医疗救援运输 操作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
2026年03月25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52250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唐爱军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3层南侧 | 邮编 : 100037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AEE 038—2026 | ||
| 中文标题 | 无人机医疗救援运输 操作指南 | ||
| 英文标题 |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AV) Medical Rescue and Transport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50 航空运输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V 52 |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61 航空客货运输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2月27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2月28日 | ||
| 起草人 | 潘湘斌、王首正、江红、马瑞、包磊、胡澄、胡传言、潘明波、骆志玲、郭秋哲、林子超、王兵、仲惟姣、蔡彭、路彬、罗斐翔、欧鸿芳、欧志坚、林秋波、林美娟。 | ||
| 起草单位 |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云南工商学院、深圳市善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长江数据有限公司、上海信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得一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广东澳思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名皓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医疗救援运输的基本要求、系统组成与要求、设备要求、运行流程、特定医疗物品运输、应急处置与安全保障以及记录与档案管理等有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应急救援机构及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使用无人机开展医疗救援运输活动。 |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基本要求 总则 无人机医疗救援运输活动应遵循“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快速响应、协同高效”的基本原则。所有操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挽救生命和保障健康争取宝贵时间。 运输活动应确保医疗物品在送达目的地时的有效性、完整性及生物安全性,并满足相关法规对特定医疗物品(如特殊管理药品、人类生物样本)的管理要求。 所有操作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管理、生物安全以及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承运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人员培训、设备维护、运行控制、应急处置和记录追溯等全过程,确保运输服务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人员与资质 4.2.1 人员类型与职责 参与无人机医疗救援运输的关键人员应包括: a)飞行操作员:负责无人机的操控、飞行前检查、飞行中监控与应急处置; b)指挥员/任务负责人:负责整体任务指挥、协调、决策,以及与相关方(如医疗机构、空管)的沟通; c)医疗交接人员:在医疗机构内负责医疗物品的准备工作、装箱、复核以及与承运方的交接; d)维护保障人员:负责无人机系统及配套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4.2.2 资质与培训要求 飞行操作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取得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所操作无人机类型、尺寸相匹配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进行超视距运行的操作员,其执照还应具备相应的超视距等级签注。 指挥员/任务负责人除满足操作员资质要求外,还应接受过任务管理、空域申请、应急指挥等专项培训,并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 医疗交接人员应由医疗机构指定,并接受过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 a)医疗物品的特性、储存条件与运输要求; b)任务载荷箱的正确使用与封装方法; c)交接流程、核对要点与记录规范; d)生物安全基础知识(如涉及人类生物样本); e)特殊管理药品、易碎药品、温度敏感型药品的配送要求和注意事项。 维护保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背景,由设备制造商或承运方对其进行系统性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复训和考核,以确保其知识和技能持续符合岗位要求。医疗机构和承运方应对开展应急药品无人机低空运输配送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运输流程 无人机医疗救援运输运行应遵循安全、高效、可追溯的原则。承运人应建立标准化的操作程序,覆盖从任务受理到最终交付的全过程。所有操作活动应有记录,确保过程可重现、问题可追溯。 应急处置与安全保障 承运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体系,涵盖飞行安全、医疗物品安全、生物安全及人员安全,并制定针对不同异常情况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和更新,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记录与档案管理 为保障无人机医疗救援运输过程的可追溯性,承运人应建立统一的记录与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操作活动有据可查。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及规范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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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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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25 14:46:56 | ||
*由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于2026/3/25 14:46:5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25 14: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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