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自我承诺
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发布的T/KDZS 001—202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石柱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KDZS》制定。T/KDZS 001—202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石柱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
2026年03月27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210624MJ320485XM | 发证机关 | 宽甸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组织柱参种植、销售农户进行经验交流;新技术推广;推动柱参产业发展。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关吉合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宽甸县镇江镇石柱子村 | 邮编 : 118211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KDZS 001—2026 | ||
| 中文标题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石柱参 | ||
| 英文标题 |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ertification Trademark - Shizhu Ginseng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2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 38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7 中药材种植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24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
| 起草人 | 陈希金、关吉合、王谷强、赵孝良、王清泉、于成波 | ||
| 起草单位 | 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 | ||
| 适用范围 | 行政区划: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振江镇石柱子村(核心产区) 地理坐标:东经125°21′00″-125°28′00″ 北纬40°43′00″-40°50′00″ 面积:约128.7平方公里 海拔:350-810米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石柱参。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石柱参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石柱参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于2026/3/24 11:02:1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24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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