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福建省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FJAS 030—2026《社区营造师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FJAS》制定。T/FJAS 030—2026《社区营造师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福建省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福建省标准化协会
2026年03月19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福建省标准化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50000512156295G | 发证机关 | 福建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标准信息查询及制(修)订、有效性审查、咨询服务、技术培训、学术交流、论文评审、计算机开发应用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蒋丹婷 | ||
| 依托单位名称 | 福建省标准化协会 | ||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宁德大厦1002 | 邮编 : 350001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FJAS 030—2026 | ||
| 中文标题 | 社区营造师能力评价规范 | ||
| 英文标题 | Community empowerment facilitator competency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30 劳动资源管理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16 |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52 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19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6月19日 | ||
| 起草人 | 曾海方、施敏、肖翔、潘杰、林茂海、林武琳、杨桥彬、林琳、林彦涛、陈美玲、张向森。 | ||
| 起草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台湾工作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和社会工作部。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社区营造师能力评价的总体要求、能力分级与分类、能力采信、能力评审要求、能力评价流程等。 本文件适用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社区营造师的能力评价。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社区营造师能力评价的总体要求、能力分级与分类、能力采信、能力评审要求、能力评价流程等。 本文件适用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社区营造师的能力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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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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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19 17:06:10 | ||
*由福建省标准化协会于2026/3/19 17:06:1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19 1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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