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翻译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翻译协会发布的T/TAC 16—2025《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行业兼职导师基本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C》制定。T/TAC 16—2025《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行业兼职导师基本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翻译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翻译协会
2026年03月19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翻译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0000054-1 / 社证字第4336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专业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玉龙 |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中国翻译协会 | 邮编 : 100037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TAC 16—2025 | ||
| 中文标题 | 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行业兼职导师基本要求 | ||
| 英文标题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djunct faculty of?MTI/DTI programs in China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A 16 | ||
| 国民经济分类 | P834 高等教育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4日 | ||
| 起草人 | 邢玉堂、张爱玲、任文、杜楠、张帆、宋耔萱、周小红、王吟颖。 | ||
| 起草单位 | 中国翻译协会、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行业兼职导师的基本要求、能力要求及针对行业兼职导师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高校关于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行业兼职导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行业兼职导师的基本要求、能力要求及针对行业兼职导师的管理要求,旨在明确高等院校翻译专业行业兼职导师资格的基本要求和推荐审核方法,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应用型高端翻译人才。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19 12:12:55 | ||
*由中国翻译协会于2026/3/19 12:12:5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19 12: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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