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的T/ZJFIA 102—2025《诸暨盐焗鸡》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JFIA》制定。T/ZJFIA 102—2025《诸暨盐焗鸡》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
2026年03月17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171XU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潘虹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268号远扬大厦10层1015室 | 邮编 : 310005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ZJFIA 102—2025 | ||
| 中文标题 | 诸暨盐焗鸡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20.20 家禽和蛋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
| 起草人 | 俞超华、姜顾倩妮、蒋志祥、穆宇辰、杨柯斌、梁林杰、罗鑫鑫、周中成、朱笑扬、应干群、汪中江、傅华靖、高海峰、陈佳、江涛、郭培培 | ||
| 起草单位 | 诸暨市食品安全与产业发展联合会、诸暨市岭北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诸暨市供销总社、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岭北镇人民政府、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诸暨市一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诸暨市晓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暨阳分公司、诸暨市群苑农庄有限公司、绍兴旺厨食品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标准规定了诸暨盐焗鸡的技术要求、加工管理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标准适用于诸暨地区生产加工的即食型盐焗鸡产品。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技术要求涉及:原辅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净含量。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17 12:19:01 | ||
*由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于2026/3/17 12:19:0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17 12: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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