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发布的T/CAAIE 047—2026《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AIE》制定。T/CAAIE 047—2026《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
2026年03月17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6578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展览展示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韩军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9层 907 | 邮编 : 100125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AAIE 047—2026 | ||
| 中文标题 |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15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41 水产养殖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2月26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2月26日 | ||
| 起草人 | 施利燕、芦豫、赵路路、林涛、程显平、李芷璎、熊锦伦、高敏、石进、李波、涂俊豪、于松宁、李傲挺、董宇路、宋凯鹏,周银芳、庄佳芸、叶明、丁瑶、顾正选、张欢、潘宏坚。 | ||
| 起草单位 | 上海艾利维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草堂(安吉)科技有限公司、途邦认证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流的基本要求、亲体检验、包装、计数、运输、投放、资源保护与监测和效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内陆及沿海水域的鱼类、虾类、蟹类、贝类、沙蚕等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活动。其他水生生物可参照执行。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流的基本要求、亲体检验、包装、计数、运输、投放、资源保护与监测和效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内陆及沿海水域的鱼类、虾类、蟹类、贝类、沙蚕等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活动。其他水生生物可参照执行。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17 9:33:39 | ||
*由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于2026/3/17 9:33:3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17 9:33:39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