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发布的T/XJNJH 008—2025《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XJNJH》制定。T/XJNJH 008—2025《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
2026年03月17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650102505260019Y | 发证机关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会员服务,学术交流,政策宣贯,咨询服务,经许可开展人才培训,承办委托事项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道丽玛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597号 | 邮编 : 8300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XJNJH 008—2025 | ||
| 中文标题 |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服务规范 | ||
| 英文标题 | Oper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agricultural drone with autonomous flight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60.01 农业机械和设备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0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 ||
| 起草人 | 陶梅、马君刚、李斌、徐志强、薛文艳、何欢、吴蓓、杨梅、许燕、李亚丽、蒙贺伟、卓华、陈荟羽、芦屹、彭慧杰、翟辉、刘天辰。 | ||
| 起草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植物保护检疫站、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极目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植保无人机”)作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方案制定、服务合同签订、现场作业服务、信息服务、服务质量及保障、投诉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植保无人机作业服务的服务组织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活动,涵盖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等大田作物及果树等经济作物及设施农业作物(如温室大棚蔬菜、果树)的植保无人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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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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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17 1:10:13 | ||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于2026/3/17 1:10:1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17 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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