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的T/CGCC 110—2025《易货解债业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GCC》制定。T/CGCC 110—2025《易货解债业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商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商业联合会
2026年03月13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6658A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商业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民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 邮编 : 100711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GCC 110—2025 | ||
| 中文标题 | 易货解债业务规范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10 订购、收购、仓库管理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F521 综合零售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28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1月01日 | ||
| 起草人 | 李兴远、刘宇虹、马育松、吴庆涛、孔德坤、林青飞、宫萍、田汉文、尹连芬、唐斌、 阿丽古娜、李婧瑜、贾国春 | ||
| 起草单位 | 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商联互易科技产业(北京)有限公司、数智互易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中国(雄安)国际数字易货产业园、雄安易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中国(济南)数字易货产业园、济南数智易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国易货解债服务平台、湖南金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特融易资产置换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宏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蚁蚂通国际贸易(浙江)有限公司、宁波易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申欢商贸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界定了易货解债涉及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提出了债务的要求,规定了易货解债的基本原则、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易货解债服务机构开展的易货解债业务。其他相关方可参照执行。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3/13 10:12:34 | ||
*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于2026/3/13 10:12: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13 10:12:34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