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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材料学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材料学会发布的T/JSMRS 0008—2026《厌氧生物降解改性塑料制品 购物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MRS》制定。T/JSMRS 0008—2026《厌氧生物降解改性塑料制品 购物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材料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材料学会
2026年03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江苏省材料学会
登记证号 51320000MJ5501401L 发证机关 江苏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宣传科普、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会员内部培训、会议服务、咨询服务、编撰内部资料、成果转化、承办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强星
依托单位名称 南京大学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95号议事园大厦28楼 邮编 : 210008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JSMRS 0008—2026
中文标题   厌氧生物降解改性塑料制品 购物袋
英文标题   Anaerobic biodegradable modified plastic products—Shopping bags
国际标准分类号   83.140.01 橡胶和塑料制品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292 塑料制品业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实施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起草人   唐成、刘万辉、阳铭、汪济奎、王仕文、刘荣博、王涛、白瑾、房莹、孔宪强、周开庆、张晓龙、刘伟、贾志明、林玉森、邢卫永、张裕龙、张绍辉、张小锋、欧阳远哲、解佳霖、姜洪平、罗富文、 曲卫光、王钰、付华、王程、吴蕴睿、伦振波。
起草单位   格域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中国包装联合会、华东理工大学、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拉扎斯网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常州工学院、江苏绿塑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韩道恩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华昊无纺布有限公司、安徽布袋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邦之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鼎胜胶粘塑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化州市联丰塑业有限公司、江苏优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艺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丝享家服饰有限公司、彭州市新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文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格域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格域新材料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格域新材料科技(茂名)有限公司、格域新材料科技(新疆)有限公司、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厌氧生物降解购物袋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厌氧生物降解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检验;也适用于添加淀粉、植物纤维、碳酸钙等填料的厌氧生物降解购物袋。
主要技术内容   4  分类
4.1  按照产品形态,分为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和厌氧生物降解非织造布购物袋。
4.2  按照是否接触食品,分为食品直接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非织造布购物袋。
5  技术要求
5.1  标识
5.1.1  食品直接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
应明确标识“食品直接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 ”,按照GB/T 21660要求标识名称、标准编号、厚度与尺寸规格、公称承重、材质与组分、生产厂家以及环保声明和安全声明。
5.1.2  非食品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

应明确标识“非食品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 ”,按照GB/T 21660要求标识名称、标准编号、厚度与尺寸规格、公称承重、材质与组分、生产厂家以及环保声明和安全声明。
5.1.3  非食品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非织造布购物袋
按照FZ/T 64035—2014要求标识名称、标准编号、厚度与尺寸规格、公称承重、材质与组分、生产厂家以及环保声明和安全声明。
5.2  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质量要求
5.2.1  尺寸偏差
5.2.1.1  厚度偏差
厚度应不小于0.015 mm,厚度极限偏差及平均偏差应符合GB/T 38082—2025中表1规定。
5.2.1.2  宽度偏差
宽度偏差应符合GB/T 38082—2025中表2规定。
5.2.1.3  长度偏差
长度偏差应符合GB/T 38082—2025中表3规定。
5.2.2  感官
5.2.2.1  颜色
5.2.2.1.1  食品直接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的颜色为树脂本色或白色,其他颜色由供需双方商定。
5.2.2.1.2  非食品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的颜色由供需双方商定。
5.2.2.2  异嗅
不应有明显异嗅。
5.2.2.3  外观
袋膜应均匀、平整,不应存在有碍使用的气泡、穿孔(不包括设计透气孔)、塑化不良、鱼眼僵块、丝纹、挂料线、皱褶(不包括折边等正常折叠引起的折痕)等瑕疵。
5.2.3  印刷质量
5.2.3.1  印刷表现
对于印刷的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其印刷的油墨应均匀,图案、文字应清晰、完整。
5.2.3.2  印刷剥离率
印刷剥离率应小于20 %。
5.2.4  物理性能
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和落镖冲击指标应符合GB/T 38082—2025中表4和表5规定。
5.3  非食品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非织造布购物袋质量要求
5.3.1  内在质量要求
应符合 FZ/T 64035—2014 表 1 规定。
5.3.2  外观质量要求
5.3.2.1  外观
按FZ/T 64035—2014中3.3.1规定执行。

5.3.2.2  印刷质量
按FZ/T 64035—2014中3.3.2规定执行。
5.4  生物降解性能
5.4.1  降解性能标识
应符合GB/T 41010—2021中第6章和第7章要求。
5.4.2  生物降解率
5.4.2.1  若按附录A方法,检测周期120 天,相对生物降解率应大于等于90 %;组分大于等于1 %的单一有机成分,绝对生物降解率应大于等于70 %。
5.4.2.2  若按GB/T 33797—2017,检测周期90 天,相对生物降解率应大于等于10 %,组分大于等于1 %的单一有机成分,绝对生物降解率应大于等于10%;检测周期730 天,相对生物降解率应大于等于90%,组分大于等于1 %的单一有机成分,绝对生物降解率应大于等于70 %。
5.4.3  有机物成分(挥发性固体含量)
有机物成分(挥发性固体含量)应大于等于51 %。
5.4.4  微塑料残留
如有要求时,经生物降解后残留的微塑料质量分数应小于5 %。
5.5  降解产物生态毒性试验
5.5.1  降解产物植物毒性试验
如有要求时, 降解产物植物毒性试验出苗率应大于或等于90 %,且样品降解产物种植植物经过105 ℃ 、3 h烘干后的质量与空白组种植植物烘干后质量的百分比应大于或等于90 %。
5.5.2  降解产物蚯蚓急性毒性试验
如有要求时,降解产物的蚯蚓试验相对存活率应大于等于90%,且存活蚯蚓与试验初蚯蚓质量之比应大于等于90 %。
6  试验方法
6.1  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试验方法
6.1.1  取样
在未开封的整包装塑料购物袋样品,先去除上下表面 2 个样品,在剩余样品中抽取足够数量的试样,进行试验。
6.1.2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环境
按GB/T 2918—2018中规定的标准环境(温度23  ℃ ±2  ℃ 、相对湿度50 %±10 %)进行,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状态调节时间应不小于 4 h。
6.1.3  尺寸偏差
6.1.3.1  厚度偏差
按GB/T 38082—2025中6.3规定。
6.1.3.2  宽度和长度偏差
按GB/T 38082—2025中6.4规定。
6.1.4  感官

6.1.4.1  颜色和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6.1.4.2  异嗅
在室内正常条件下进行。
6.1.4.3  印刷质量
6.1.4.3.1  印刷表现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印刷油墨的均匀性、图案与文字的清晰度、完整性。
6.1.4.3.2  印刷剥离率
印刷剥离率测试,按GB/T 38082—2025中6.5.3.2规定。
6.1.5  物理性能
6.1.5.1  提吊试验,按 GB/T 38082 规定。
6.1.5.2  跌落试验,按 GB/T 38082 规定。
6.1.5.3  漏水性试验,按 GB/T 38082 规定。
6.1.5.4  封合强度试验,按 GB/T 38082 规定。
6.1.5.5  落镖冲击试验,按 GB/T 38082 规定。
6.2  厌氧生物降解非织造布购物袋试验方法
6.2.1  尺寸偏差
按 FZ/T 64035—2014 中 4.1 规定执行。
6.2.2  单位面积质量
按 FZ/T 64035—2014 中 4.2 规定执行。
6.2.3  接缝强力
按 FZ/T 64035—2014 中 4.3 规定执行。
6.2.4  提吊试验
按 FZ/T 64035—2014 中 4.4 规定执行。
6.2.5  耐摩擦色牢度
按 FZ/T 64035—2014 中 4.5 规定执行。
6.2.6  外观检验
按 FZ/T 64035—2014 中 4.6 规定执行。
6.3  生物降解性能
6.3.1  降解性能标识
按 GB/T 41010—2021 中第 6 章规定。
6.3.2  标识标注要求
6.3.2.1  产品材质标识
6.3.2.1.1  单一基料产品
按GB/T 41010—2021中第6章规定进行标记,厌氧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名称及其标识英文缩写见表1 。

表 1  厌氧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名称与标识英文缩写
厌氧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名称 标识英文缩写
厌氧生物降解聚乙烯 PE-ABTM
厌氧生物降解聚丙烯 PP-ABTM
厌氧生物降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ET-ABTM
厌氧生物降解聚苯乙烯 PS-ABTM
厌氧生物降解聚氯乙烯 PVC-ABTM
厌氧生物降解聚酰胺 PA- ABTM
其他厌氧生物降解塑料 基料英文缩写-ABTM
6.3.2.1.2  多组分的产品
按GB/T 41010—2021中7.1.2执行;
6.3.2.1.3  含添加剂的产品
按GB/T 41010—2021中7.1.3执行。
6.3.2.2  标识位置
按 GB/T 41010—2021 中 7.2 执行。
6.3.2.3  标识颜色
按 GB/T 41010—2021 中 7.3 执行。
6.3.2.4  标识标记方法
按 GB/T 41010—2021 中 7.4 执行。
6.3.3  生物降解率
6.3.3.1  按附录A执行,检测周期120 天。
6.3.3.2  按GB/T 33797—2017执行,其中样品材料的制备按GB/T 38787—2020执行,检测周期90天或730天。
6.3.4  有机物成分(挥发性固体含量)
按 GB/T 9345.1—2008 规定。
6.3.5  微塑料残留
按 ISO 24187:2023 规定。
6.4  降解产物生态毒性试验
按OECD 208或GB/T 21809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检验规则
7.1.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同一牌号原料、同一规格、同一配方、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以不
超过 5 t 为一批。
7.1.2  检验分类
7.1.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感官、提吊试验、跌落试验和漏水性试验。
7.1.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除生物降解性能外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首批生产时;
b) 当原材料品种、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或设备改变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 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e) 连续生产一年时;
f) 国家市场监督部门有要求时。
7.1.3  抽样方案
7.1.3.1  抽样方法
抽样时应从包装未破损且未拆封的整包装中抽取,抽取的样品在试验前应防潮密封包装并避光保存,物理性能试验应在一个月之内进行,且抽取样品的试验时间未超出其贮存期。
7.1.3.2  标识、尺寸偏差、感官(除印刷质量)
按GB/T 38082—2025中7.3.2规定执行。
7.1.3.3  印刷质量、物理力学性能、降解性能
从抽取的样本中随机取测试样品进行检验。
7.1.4  判定规则
7.1.4.1  合格项的判定
7.1.4.1.1  标识、尺寸偏差、感官(除印刷质量)
7.1.4.1.1.1  单位样本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5.1.1、5.1.2、5.2.1、5.2.2 规定。
7.1.4.1.1.2  批次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38082—2025 中表 7 规定。第一次抽样检验全部给出的第一样本数量中,如不合格品数量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则判该项合格;如不合格品数量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则判该项不合格;如不合格品数量介于第一接收数和第一拒收数之间,则进行第二次抽样检验。第二次抽样检验全部给出的第二样本数量后,如累计两次抽样检验不合格品数量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该项合格;如累计两次抽样检验不合格品数量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该项不合格。
7.1.4.1.2  印刷质量、物理性能、降解性能
7.1.4.1.2.1  感官中印刷质量、物理性能以及降解性能的判定,按 5.2.3、5.2.4、5.4 规定。
7.1.4.1.2.2  批次所有指标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项合格;如有不合格指标,应在原批中抽取双份样品分别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项合格;否则判该项不合格。
7.1.4.2  合格批的判定
标识、尺寸偏差、感官、物理性能要求项判定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合格;否则判该批不合格。
7.2  厌氧生物降解非织造布购物袋检验规则
7.2.1  抽样方案
按 FZ/T 64035—2014 中 5.1 规定执行。
7.2.2  内在质量的判定
按FZ/T 64035—2014中5.2规定执行。
7.2.3  标识和外观质量的判定
按FZ/T 64035—2014中5.3规定执行。
7.2.4  结果判定
标识、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8.1  包装
用塑料薄膜包装、编织袋或纸箱包装,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2  标志
8.2.1  包装上应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食品直接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非织造布购物袋)、批号或生产日期、贮存期、单位包装购物袋数量、标准编号等,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
8.2.2  对于食品直接接触用产品,应在购物袋上明确标识“食品直接接触用厌氧生物降解薄膜购物袋 ”,还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识要求。
8.3  运输
运输时应远离 50 ℃以上热源,避免日晒、雨淋、踩踏、机械碰撞和接触尖锐物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味物品混装,在搬运过程中应保持外包装完好。
8.4  贮存
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场所内贮存,避免阳光暴晒及雨淋,并远离污染源、50 ℃以上热源,防潮、防鼠、防虫;应确定合理贮存期,贮存期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包装标识中明示。
注:贮存期指生产之日起到交付最终使用消费者前(或检验前)的时间。

附  录   A (规范性)
生物降解率测试  复合微生物厌氧污泥法
A.1 接种物制备
A.1.1  铜绿假单胞菌培养基
A.1.1.1  铜绿假单胞菌培养基配方(参考 NAC 培养基及发酵工艺优化):
1)硝酸钠            0.8 %~1.0 %;
2)氯化钾            0.1 %;
3)磷酸              0.98 %~1.1 %;
4)七水硫酸镁        0.1 %;
5)葡萄糖            0.4 %~0.5%;
6)豆油              4 %~5 %;
7)琼脂              1.5 %;
8)pH 值              7.0~7.2(灭菌前)。
A.1.1.2  将上述成分溶解于蒸馏水,121 ℃高压灭菌 20 min,冷却后倒平板或制成液体培养基。 A.1.1.3  培养条件:37 ℃ 、好氧培养 24 h~48 h,通过菌落蓝绿色素及 42 ℃生长特性鉴别。 A.1.2  恶臭假单胞菌培养基
A.1.2.1  恶臭假单胞菌培养基配方(参考营养肉汁琼脂):
1)蛋白胨            5.0 g;
2)牛肉浸取物        3.0 g;
3)氯化钠 NaCl        5.0 g;
4)琼脂              15.0 g;
5)蒸馏水            1.0 L;
6)pH 值              7.0。
A.1.2.2  混合后 121 ℃灭菌 20 min,冷却至 50 ℃倒平板,或直接配制液体培养基。
A.1.2.3  培养条件:30 ℃ 、好氧培养 18 h~24 h,菌落呈乳白色、无荧光。
A.1.3  香茅假单胞菌培养基
A.1.3.1  香茅假单胞菌培养基配方(通用LB 培养基调整):
1)蛋白胨            1 %;
2)酵母提取物        0.5 %;
3)氯化钠 NaCl        0.5 %;
4)甘油              0.5 %(碳源补充);
5)琼脂              1.5 %;
6)pH 值              7.0。
A.1.3.2  常规高压灭菌后分装,培养条件为 28 ℃、好氧培养 48 h,菌落呈浅黄色。
A.1.4  功能菌群组合制备
A.1.4.1  单一菌种扩培
分别接种 3 种菌至对应培养基,按各自条件培养至对数生长期(OD600≈0.8);离心收集菌体,用无菌生理盐水重悬,调整浓度至 109  CFU/mL。
A.1.4.2  功能菌群比例控制
按 4 份铜绿假单胞菌、4 份恶臭假单胞菌、2 份香茅假单胞菌的体积比例混合菌悬液。
示例:取 4 mL 铜绿菌液、4 mL 恶臭菌液、2 mL 香茅菌液,混合后总菌浓度为 109  CFU/mL。
A.1.4.3  菌剂保存

A.1.4.3.1  短期保存,时间小于 1 周,4 ℃冷藏保存,使用时需复测活菌数。
A.1.4.3.2  长期保存,添加 10 %甘油,分装后-80 ℃冻存。
A.1.5  复合微生物厌氧污泥接种物
A.1.5.1  复合接种物总量=0.9×(厌氧污泥接种物)+ 0.1 ×(功能菌群组合);
A.1.5.2  复合微生物厌氧污泥接种物制备,将厌氧污泥接种物与功能菌群组合菌群按体积比9 :1,充分搅拌混合,静置 2 h 促进菌体吸附。
A.1.5.3  活化与适应性培养,在 30 ℃~37 ℃、厌氧条件下培养 24 h~48 h,监测总菌数及目标菌占比。
A.1.6  功能菌群组合指标
功能菌群组合指标,应符合表 A.1 规定。
表 A.1 功能菌群组合指标
项目 参数 方法
功能菌群配比 铜绿 : 恶臭 : 香茅 = 4:4:2
(菌落数基准) 菌群激活
初始活菌浓度 ≥1×108  CFU/g GB/T 4789.2—2022
预培养48 h
(LB 培养基+0.5 %塑料粉末) 抗逆性要求 在 500 ppm H:S 环境中存活率≥60 %
脱氢酶 活性 ≥6 μg TF/g ·h —
胞外酶活性 脂肪酶≥50 U/g,酯酶≥30 U/g 福林酚法
A.1.7  菌群适配性改进
菌群适配性改进,应符合表 A.2 规定。
表 A.2 菌群适配性改进
标准 改进内容
GB/T 33797 添加“ 附录 E:假单胞菌强化菌群制备方法 ”,明确菌株活化(LB 培养基, 30 ℃ , 24 h)、混合比例及活性维持(厌氧保存液,4 ℃ ≤7 d)
A.1.8  复合微生物厌氧污泥接种物准备
A.1.8.1  接种物应通过挑选,粉碎,筛选或其他处理,相应的有机碎片粒径小于 60 mm。这种有机碎片需要消化处理至少四个月,并在适当的温度条件下(52 ℃±2 ℃) 最多保持 30 d。在标准温度和气压下,每克消化容器中的干固体每天至少产生 15 mL 生物气体,并且此平均值应维持 30 d 以上。
A.1.8.2  接种物来自于干燥条件(总干固体>20 %)下的厌氧消化处理,也可以来自经过离心脱水的潮湿发酵的污泥,这种污泥经过挤压或在最高 55 ℃下干燥使得其总干固体含量达到大于 20 %的要求。 A.1.8.3  准备好的接种物应在同样的操作温度下进行大约 7 d 的短期发酵,从而使接种物不被喂养,但是允许其后续自身厌氧发酵,以确保在大型易分解样品分解期间,降低接种物自身生物分解的总体水平。
A.1.8.4  接种物的生物化学特征应满足下列条件:
1)PH:7.5~8.5;
2)挥发性脂肪酸(VFA):低于 1 g/kg 湿重物;
3)氨氮(NH4+—N):0.5 g/kg~2 g/kg 湿重物。
A.2  准备试验材料和参比材料
A.2.1  测定试验材料和参比材料的总有机碳(TOC)含量,可依据 ISO 8245。如果材料不含无机碳,则可以用元素分析法测定其含碳量。试验材料应含有足够的有机碳,以便于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一般每个容器内 20 g 总干固体至少含有8 g 总有机碳。

A.2.2  如果测定试验材料的质量损失,则应测量试验材料的总干固体含量和挥发性固体含量。
注:试验期间测定的试验材料和参比材料的质量损失,可用作补充资料,参见 GB/T 33797-2017 附录 B,在试验开始时测定试验材料的挥发性固体含量,将它与试验结束时的挥发性固体含量进行对比。
A.2.3  样品材料的制备,应按照 GB/T 38787—2020 进行,试验用样品粒径应不大于 250 μm 的颗粒。
A.3  试验步骤
按 GB/T 33797—2017 的 8.3 执行。
A.4  培养阶段
按 GB/T 33797—2017 的 8.4 执行。
A.5  结束试验
按 GB/T 33797—2017 的 8.5 执行。
A.6  计算与结果显示
按 GB/T 33797—2017 的 9.1~9.4 执行。
A.7  结果有效性
按 GB/T 33797—2017 的第 10 章执行。
A.8  试验报告
按 GB/T 33797—2017 的第 11 章执行。
A.9  降解检测时间
试验样品的厌氧生物降解应为连续测试,检测时间为 120 天。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6/3/10 9:16:38

*由江苏省材料学会于2026/3/10 9:16: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3/10 9: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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