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翻译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翻译协会发布的T/TAC 12—2025《中国文化遗产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C》制定。T/TAC 12—2025《中国文化遗产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翻译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翻译协会
2026年03月16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翻译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0000054-1 / 社证字第4336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专业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玉龙 |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中国翻译协会 | 邮编 : 100037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TAC 12—2025 | ||
| 中文标题 | 中国文化遗产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for Chinese cultural heritage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词汇)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A 22 | ||
| 国民经济分类 | R884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4日 | ||
| 起草人 | 柴瑛、夏美芳、袁宏、罗洪燕、刘四元、高毓婷、马丽娜、李朝渊、温成浩、张晶、方妍、王纪潮、陈建明、刘智洋、黄长奇、邢玉堂、杜楠、宋耔萱、顾小放、牛云平、姚斌、白晓煌、王文华、郑春萍、张慧玉、彭天洋、朱安博、崔明。 | ||
| 起草单位 | 中国翻译协会翻译服务专业委员会、中国对外翻译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湖北省博物馆、湖南博物院、外文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MTI教育中心、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研部、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语学院英语系、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文化遗产领域英文译写的总体要求以及译写具体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文化遗产领域展览展示、出版传播、公共教育、学术研究、对外交流等活动中的英文译写工作。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文化遗产领域英文译写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译写具体要求和方法,以及译写示例。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2/27 10:23:36 | ||
*由中国翻译协会于2026/2/27 10:23:3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2/27 1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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