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北京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发布的T/BAAA 002-1—2026《事故车伤损程度等级》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BAAA》制定。T/BAAA 002-1—2026《事故车伤损程度等级》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北京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北京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
2026年02月11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北京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10000MJ01202040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开展机动车鉴定评估领域的政策宣传、行业协调、行业自律、行业调研、对外交流、专业培训、咨询服务、承办委托、公益活动、展览展示。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聂长胜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院2号楼4层409室 | 邮编 : 100101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BAAA 002-1—2026 | ||
| 中文标题 | 事故车伤损程度等级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290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2月11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2月11日 | ||
| 起草人 | 聂长胜、吴宁、赵宇放 |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北京晶实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 适用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区分事故车伤损程度的等级,为与事故车有关事项提供标准依据。为顺利解决事故车辆在仲裁、诉讼中的矛盾纠纷,为司法鉴定机构、车辆评估人员、二手车检测鉴定提供评估依据。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2/11 10:38:05 | ||
*由北京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于2026/2/11 10:38: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2/11 10: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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