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算机学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计算机学会发布的T/JSCS 0009—2026《人工智能双师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CS》制定。T/JSCS 0009—2026《人工智能双师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计算机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计算机学会
2026年02月10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江苏省计算机学会 |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553392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培训、科普、技术咨询、科技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武港山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逸夫楼A区303、306室 | 邮编 : 2100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JSCS 0009—2026 | ||
| 中文标题 | 人工智能双师标准 | ||
| 英文标题 | Standard for double-quality teacher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8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2月10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2月10日 | ||
| 起草人 | 叶良、金莹、陈仲珊、邢晓双、鲜学丰、崔华、王仁忠、李继刚、吴卿、张晓艳、刘正涛、马成荣、张洁、潘旭海、孙刚、杨永年、乔启成、陈正宇、杜兰、刁爱军、力志、陈林琳、孙延建、康春丽、余伟、王立平、王建华、龚诚 | ||
| 起草单位 | 苏州职业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苏州工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江苏沐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产教融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产教融合认证(江苏)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核数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济人工智能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江苏天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小飞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元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苏州三六零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华为(苏州)开发者创新中心、浩科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苏州澜普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探寻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晴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上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百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伊恩动漫有限公司、苏州舞之动画股份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双师的能力要求,为人工智能双师的评价提供了流程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人工智能双师的评价与管理。 | ||
| 主要技术内容 | 3.1 人工智能双师 double-quality teacher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具备人工智能领域专业知识与技能,并拥有产业实践经验,能将其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及产业实践的复合型教师。 3.2 人工智能工具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ols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特定功能的软件、平台、系统或服务的统称,包括生成式对话模型、机器学习框架、低代码开发平台及相关的云服务等。 4 能力要求 人工智能双师能力分为七个维度能力,每个维度能力按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设定要求。各层级能力要求逐级递进,高级应包含初级和中级的核心能力。 4.1 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要求见表1。 表1 学习能力要求 层级 要求 初级 a) 熟悉人工智能基础概念(如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及技术发展趋势; b) 每季度阅读不少于2篇人工智能领域权威材料,包括核心期刊论文、专业学术报告、知名机构发布的行业研究报告等,并能简要分析其对教育的影响; c) 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人工智能教育基础课程学习; d) 能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案例库开展教学设计。 中级 a) 学习教育数据挖掘、智能教学系统设计、人机协同教学模式等人工智能教育理论,并通过至少2门相关高级课程的考核; b) 参与省级及以上人工智能教育研讨会、学术会议,至少提交1篇会议论文或案例报告; c) 参与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教研项目,形成可推广的成果; d) 开发不少于2个融合生成式人工智能、AR/VR等技术的教学案例并应用于课堂。 高级 满足以下任一项: a) 主持省部级或参与国家级人工智能教研项目,发表SCI/EI或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b) 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担任程序委员或分论坛主席; c) 开发面向教师的人工智能教育慕课/在线精品课程/微证书课程,或累计培训教师不少于500人。 4.2 数字化能力 数字化能力要求见表2。 表2 数字化能力要求 层级 要求 初级 a) 熟练使用教学管理系统及基础数字化工具(如PPT、Excel、问卷星); b) 能导出并分析基础学情数据(如作业完成率、课堂参与度); c) 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工具完成备课、批改等任务。 中级 a) 能使用人工智能相关工具(如Python、TensorFlow)处理教育数据或构建教学分析模型; b) 整合多平台数据构建教学数据看板,实现教学效果可视化; c) 设计并实施1个人工智能赋能教学项目,通过A/B测试验证有效性。 高级 a) 主导开发自适应学习系统,整合多模态数据动态调整学习路径; b) 参与构建智能学习平台; c) 能够使用相关技术/平台生成个性化学习诊断报告; d) 参与开发教育数据预测模型,支撑教学决策。 4.3 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能力 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能力要求见表3。 表3 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能力要求 层级 要求 初级 a) 熟悉《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及人工智能伦理基本原则; b) 能正确标注与管理学生数据,签署隐私协议并明确数据使用范围; c) 能识别常见伦理风险并采取基本防护措施。 中级 a) 能使用公平性评估工具检测人工智能教学工具中的算法偏见; b) 在课程开发中嵌入伦理审查环节,制定学生数据使用与销毁流程; c) 能识别数据泄露、未授权访问等常见安全漏洞,并制定初步应急方案。 高级 满足以下任一项: a) 参与制定组织内部或行业伦理标准; b) 能解决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伦理冲突。 4.4 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能力 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能力要求见表4。 表4 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能力要求 层级 要求 初级 a) 熟练使用主流人工智能工具(包括不限于生成式AI对话模型、低代码/无代码开发平台、行业主流应用软件)完成文本分类、图像识别等基础任务; b) 能通过低代码平台搭建简易人工智能应用; c) 能将人工智能工具应用于辅助备课、课堂演示、练习测评等基础教学环节,实现人工智能工具与现有教学平台的数据互通及功能调用。 中级 a) 能使用开发框架或低代码平台开发完整智能教学应用; b) 能设计人工智能工具与教学流程深度融合方案; c) 能调试优化模型性能,制定工具维护计划。 高级 满足以下任一项: a) 能根据教育场景需求设计定制化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b) 在企业真实项目中承担关键应用与实施角色,或参与开发分布式人工智能教育系统、承担核心模块开发或部署工作并成功应用; c) 主导或参与开发开源教育工具包并在行业推广。 4.5 行业结合能力 行业结合能力要求见表5。 表5 行业结合能力要求 层级 要求 初级 a) 了解人工智能在本专业/行业中的典型应用场景; b) 参与至少1个校企合作人工智能项目,完成指定任务; c) 能将行业案例转化为教学或实训任务。 中级 a) 设计产教融合课程,融入真实行业案例与技术标准; b) 主导或参与人工智能技术转化项目,撰写技术适配与成本效益分析方案; c) 协助建立校企合作机制。 高级 满足以下任一项: a) 参与由教育部门与行业组织联合发布的产教融合型标准(如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课程共建标准等)制定,或主持地方/团体产教融合相关标准制定; b) 参与构建区域性产学研平台,整合高校、企业、政府资源; c) 参与设计行业级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或成功将科研/教学成果转化为真实生产项目并产生显著效益,推动技术与产业融合。 4.6 教学实施与创新能力 教学实施与创新能力要求见表6。 表6 教学实施与创新能力要求 层级 要求 初级 a) 使用人工智能工具优化传统教学流程(如课堂行为分析、智能备课、作业批改); b) 设计1个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教学任务或活动,提升课堂互动效率; c) 利用数据看板生成简要教学反馈报告,并用于改进教学设计。 中级 a) 设计并实施1门混合式课程,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包含视频、互动测验、讨论区及实践任务; b) 基于学生学习数据动态调整教学内容与策略,实现数据驱动的教学优化; c) 开发1个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的特色教学案例或配套实践项目,并在校内或区域内试点应用。 高级 满足以下任一项: a) 主持省级及以上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模式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框架; b) 开发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新型教学模式(如自适应学习、跨模态教学、教育元宇宙场景等),并形成完整实施方案; c) 在市域产教联合体、虚拟教研室等跨区域协作平台中发挥引领作用; d) 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 4.7 人工智能服务行业产业能力 人工智能服务行业产业能力要求见表7。 表7 人工智能服务行业产业能力要求 层级 要求 初级 a) 运用调研方法收集行业对人工智能的初步需求; b) 参与小型人工智能应用部署与基础技术支持。 中级 a) 结合真实案例设计面向行业的人工智能培训方案; b) 参与企业数智转型项目,提出人工智能优化建议并协助落地。 高级 满足以下任一项: a) 参与人工智能产教融合项目规划与资源协调; b) 参与人工智能技术或产业应用领域的行业标准(如数据接口、模型规范、安全要求等)制定,或组织技术交流活动; c) 为企业提供人工智能技术服务,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5 评价与改进 5.1 评价原则 人工智能双师的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可验证、可追溯的原则,聚焦能力达成度与发展潜力,支持教师持续成长。 5.2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涵盖第4章所列七个能力维度,具体指标及证明材料要求见附录A。评价应特别关注申请人所授课程的教学实践成效、学生学习成果的改进情况,以及来自合作企业与行业的正面反馈。这些内容是衡量双师能力的核心依据,应重点考察。 5.3 评价流程 评价流程包括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材料评价、现场评价、综合评审与等级确定、结果公示与证书颁发,具体实施要求见附录B。 5.4 监督机制 5.4.1 评价过程应公开透明,设立独立监督小组; 5.4.2 提供实名申诉渠道,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5.4.3 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5.5 持续改进与资格维护 5.5.1 人工智能双师资格有效期为3年; 5.5.2 有效期届满前,按以下规则申请续期或晋级。 5.5.2.1 初级资格续期,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参与校级及以上人工智能相关教研或产教融合项目1项; b) 完成40学时继续教育(技术类与教学类各不少于20学时); c) 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竞赛或创新活动中获奖。 5.5.2.2 中级资格续期,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参与省级及以上人工智能教育/产教融合项目1项; b) 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c) 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具有显著效益的校企合作项目、企业技术服务或社会培训。 5.5.2.3 高级资格续期,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主持省级或参与国家级人工智能教育/产教融合项目1项; b)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如EI/SCI/核心期刊)1篇,或出版专著/教材1部; c)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奖励; d) 在区域或行业内形成示范性引领作用(如培养骨干教师、推广教学模式等) 5.5.3 晋级申请 持证人在有效期内达到更高等级的能力要求,可在续期时同步申请晋级,评审程序同初次认定。 未通过复查者给予6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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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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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2/10 21:17:48 | ||
*由江苏省计算机学会于2026/2/10 21:17:4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2/10 21: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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