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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发布的T/SZS 4124—2025《人民调解员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ZS》制定。T/SZS 4124—2025《人民调解员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6年02月0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440300MJL192679X 发证机关 深圳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1)制定、发布、修订“深圳标准”团体标准。研究建立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深圳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和修订先进的深圳标准。(2)建立相关的制度文件。制定相关产品及体系认证的认证实施规则等;(3)开展管理认证相关活动。开展深圳标准认证活动,提供认证和检测管理服务,提高认证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4)组织标准与合格评定等专家资源。建立各行业专家资源库,为深圳标准研制、使用,相关机构遴选,产品和体系的合格评定等等…(具体详见该组织《章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彦岷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503室 邮编 : 518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ZS 4124—2025
中文标题   人民调解员管理规范
英文标题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people's mediators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L722 综合管理服务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起草人   曹海雷、王莉、曾旺瑜、牛剑、陈冰、张颖、谭静、黄潇、利谷华、赵聪、孙福鑫、李格、董亚川、李人敏、冯江、朱海梦、刘忠、郑黎晟、徐立峰、练晓、苏巍、冯雪萍、罗奕嘉
起草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深圳市福田区国深调解发展促进中心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产生、管理、权利义务、能力要求、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等级评定、工作要求、考核奖惩、人民调解员证件管理、工作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个人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指导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工作。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6/2/5 11:25:19

*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于2026/2/5 11:25: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2/5 11: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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