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发布的T/SZS 4124—2025《人民调解员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ZS》制定。T/SZS 4124—2025《人民调解员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6年02月05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MJL192679X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1)制定、发布、修订“深圳标准”团体标准。研究建立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深圳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和修订先进的深圳标准。(2)建立相关的制度文件。制定相关产品及体系认证的认证实施规则等;(3)开展管理认证相关活动。开展深圳标准认证活动,提供认证和检测管理服务,提高认证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4)组织标准与合格评定等专家资源。建立各行业专家资源库,为深圳标准研制、使用,相关机构遴选,产品和体系的合格评定等等…(具体详见该组织《章程》)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彦岷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503室 | 邮编 : 5180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SZS 4124—2025 | ||
| 中文标题 | 人民调解员管理规范 | ||
| 英文标题 |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people's mediator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L722 综合管理服务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
| 起草人 | 曹海雷、王莉、曾旺瑜、牛剑、陈冰、张颖、谭静、黄潇、利谷华、赵聪、孙福鑫、李格、董亚川、李人敏、冯江、朱海梦、刘忠、郑黎晟、徐立峰、练晓、苏巍、冯雪萍、罗奕嘉 |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深圳市福田区国深调解发展促进中心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产生、管理、权利义务、能力要求、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等级评定、工作要求、考核奖惩、人民调解员证件管理、工作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个人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指导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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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2/5 11:25:19 | ||
*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于2026/2/5 11:25: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2/5 11: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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