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质量协会发布的T/ZZB 3963—2025《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用一体式桥箱》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ZB》制定。T/ZZB 3963—2025《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用一体式桥箱》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质量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质量协会
2026年03月23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质量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02741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政策咨询、信息管理、质量培训、质量会议、质量咨询、用户服务与评价、学术交流、编辑专业书刊、技术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吕继响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301室 | 邮编 : 310012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ZZB 3963—2025 | ||
| 中文标题 | 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用一体式桥箱 | ||
| 英文标题 | Transaxle for electric counterbalanced forklift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3.10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P97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0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
| 起草人 | 孙天明、俞增锋、陆立峰、陈瑞枫、徐锦潮、姚杭杭、何晓、吕斌、潘路峰、熊增威、何斌斌、吕利东、王浩、何孟兴、陈云福、王双坚、郭顺、刘伟庭、阮建国、陈攀、徐佳敏、汪旭斌、陈官龙、肖先锋。 | ||
| 起草单位 |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新昌联合创新中心(天姥实验室)、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浙江方信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用一体式桥箱的基本参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控制方式为乘驾式、额定起重量1 500 kg~3 800 kg的电动平衡重式叉车使用的一体式桥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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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2/3 16:34:34 | ||
*由浙江省质量协会于2026/2/3 16:34: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2/3 16: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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