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T/CAAMTB 330—2025《《车用动力电池再制造企业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AMTB》制定。T/CAAMTB 330—2025《《车用动力电池再制造企业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6年02月04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7698X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举办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付炳锋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诺德中心1号院3号楼33层 | 邮编 : 100055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AAMTB 330—2025 | ||
| 中文标题 | 《车用动力电池再制造企业要求》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02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4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01日 | ||
| 起草人 | 孟庆瑶、李震彪、谢建军、张伟、王佳、徐骥飞、徐广东、孙佳欢、张清洪、刘辰怡、陆维纯、郭跃宁、黎宇科、陶金龙、邢富亮、戴清桥、郑情、张鑫、史佩京、魏敏、张臻如、李英杰、黄增卫、韩金磊、代愽超、向俊华、傅宁、王发福、李小毅、胥东明、韦敬。 | ||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会、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再生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新孚美变速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机动车有限公司、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优湃能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北京中能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京津冀睿创检测认证(河北)有限公司。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动力电池再制造企业的基本要求、逆向物流要求、工艺流程要求、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安全环保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车用动力电池再制造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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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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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2/2 9:58:03 | ||
*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26/2/2 9:58:0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2/2 9: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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