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T/ACEF 257—2026《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与分级技术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ACEF》制定。T/ACEF 257—2026《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与分级技术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6年02月03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华环保联合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9728J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环境论坛,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开发,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技术推介,标准制定,培训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玉红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 邮编 : 100013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ACEF 257—2026 | ||
| 中文标题 | 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与分级技术指南 |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ident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risk source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04 |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19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1月19日 | ||
| 起草人 | 蒋玉丹、王建生、黄炳昭、郭昌胜、侯嵩、丁皓、吴小东、季政权、周婷婷 | ||
| 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与分级的原则、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工业固定污染源的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与分级工作。本文件适用于化学污染物排放相关的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与分级,不适用于噪声、光、微生物、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非化学性环境健康风险源的识别与分级。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指南》共分九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范围,规定了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与分级的原则、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明确了指南的适用对象。 第二部分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举了指南引用的文件,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 第三部分为术语和定义,对指南中出现的工业固定污染源、环境健康风险、环境健康重点关注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源等术语进行了定义。 第四部分为总体原则,明确了开展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与分级工作需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和动态性原则。 第五部分为工作流程,规定了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与分级工作的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收集、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环境健康风险源分级等核心环节。 第六部分为信息收集,明确了风险源识别信息收集和分级信息收集所需的数据及资料明细。 第七部分为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规定了污染源筛选、环境健康重点关注污染物确定和环境健康风险源判定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其中,环境健康风险源判定包括风险识别数据提取、生产工艺初步研判、污染物排放信息判定、本地化增补等流程。 第八部分为环境健康风险源分级,规定了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影响环境介质判定、大气环境健康风险分级、水环境健康风险分级、风险等级判定等流程。 第九部分为附录。附录A为污染源数据清单及来源,明确了所需污染源数据及来源。附录B为行业筛选表,明确了污染源的筛选行业依据。附录C为部分环境健康重点关注污染物,列举了部分现阶段具备管控可行性的健康危害明确的污染物。附录D为环境健康风险源清单样表,明确了环境健康风险源分级所需的污染源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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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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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1/27 11:08:09 | ||
*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26/1/27 11:08: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1/27 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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