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自我承诺
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发布的T/HNRFA 001—2026《海南东星斑(豹纹鳃棘鲈)全产业链绿色生产与经营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NRFA》制定。T/HNRFA 001—2026《海南东星斑(豹纹鳃棘鲈)全产业链绿色生产与经营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
2026年01月26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460000MJP101172A | 发证机关 | 海南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开展行业交流、咨询、研究、培训、宣传、策划,举办相关会展、论坛活动。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庞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江东新区展示中心别墅5号楼 | 邮编 : 571129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HNRFA 001—2026 | ||
| 中文标题 | 海南东星斑(豹纹鳃棘鲈)全产业链绿色生产与经营规范 | ||
| 英文标题 | Green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the Entire Industrial Chain of Hainan Leopard Coral Grouper (Plectropomus leopardu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15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41 水产养殖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26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2月01日 | ||
| 起草人 | 朱庞、陈跃、朱洪林、全国冲、胡端元、马中华、占焕东、何红、齐欣、龚汉金、刘晓初、高永春、曾定良、蒋鹏、黄河坚、冯良、黄夏聪、曾杰、徐文华、陈德茂、汪兵、舒广鹏、魏秀、宋昌隆、翁育娟、孙翔、陈运在、陈星景、余勇。 | ||
| 起草单位 | 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万宁和南广发万全水产综合服务公司、海南喜顺华水产有限公司、海南正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文昌会文烟堆定良鱼苗场、文昌翁田金海通水产养殖场、乐东润景深海养殖有限公司、乐东清敏河昌运水产有限公司、海南德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宁东澳南海一号水产养殖场、海南鑫鼎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洲仔岛海洋实业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海南东星斑(豹纹鳃棘鲈)全产业链的产地环境、养殖设施、种苗培育、绿色养成、病害防控、收获处理(含活鲜、冰鲜、冰冻、初加工)、产品质量、包装运输、溯源管理、“椰乡渔乐” 品牌使用、生产档案及监督检查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重点覆盖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乐东、东方、昌江、儋州等)东星斑的工厂化与半工厂化养殖、网箱养殖,以及活鲜销售、冰鲜处理(放血、去鳃、去脏)、冰冻储存(超低温)、初加工(分割、切块)等全链条生产经营活动;不适用于腌制、油炸、发酵等深加工制品。 |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产地环境要求(绿色规范) 4.1 地理条件 4.1.1 主产区应位于海南沿海,符合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要求,远离工业污染区、生活污水排放口、港口航道,距离污染源≥1 公里。 4.1.2 离岸距离≤3 公里,具备深层海水(无光海水)开采条件,地质结构稳定。 4.2 水质指标 养殖用水应符合 GB 11607、NY/T 391 及以下绿色专项要求,优先采用无光海水: 表 1 产地环境绿色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水温 21℃~30℃(适宜 27℃~28℃) 水温计现场测定(GB/T 13195) 盐度 28‰~33‰ 盐度计法(GB/T 11896) 溶解氧 ≥6.5mg/L 碘量法(GB/T 7489) pH 值 7.8~8.6(日波动≤0.3) pH 计法(GB/T 6920) 氨氮(以 N 计) ≤0.15mg/L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GB/T 7479) 亚硝酸盐(以 N 计) ≤0.02mg/L 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GB/T 7493) 硝酸盐(以 N 计) ≤2.0mg/L 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7480) 重金属(铅) ≤0.005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 重金属(镉) ≤0.001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 细菌总数 ≤1000CFU/mL 平板计数法(GB/T 18267) 5 养殖设施与设备(绿色适配) 5.1 养殖车间(绿色节能) 5.1.1 建议采用光伏或储能一体化设计,配备智能温控系统(冬季热泵加热、夏季海水冷却),确保水温波动≤±0.5℃/ 天,光伏或储能供电占比≥30%,符合绿色节能要求。 5.1.2 养殖池规格:单池面积 15~20㎡,水深 0.8~1.0m,池底坡度≥3%(便于排污),每池配备虹吸式排污系统及残饵收集装置(收集效率≥90%)。 5.1.3 光照调控:安装蓝光、红光模拟设备(天然光谱配比 1:2),光照强度控制在 500~1000lx,每日光照时长 10~12h,避免强光应激导致体色变浅。 5.1.4 通风条件:配备智能通风系统,保持车间空气流通,湿度控制在 60%~80%,减少霉菌滋生。 5.2 配套设施(绿色防控) 5.2.1 监测设备:配备水温、盐度、溶解氧、pH 值、氨氮、亚硝酸盐在线监测仪,数据自动采集并上传至农产品追溯平台,记录保存≥3 年;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水质全指标检测。 5.2.2 应急设施:配备备用发电机、应急增氧设备、备用水源(储备水量≥养殖总水量的 50%),应对突发停电或水质异常。 5.3 网箱养殖设施(海洋适配) 5.3.1 网箱材质:采用 HDPE 环保材料,网衣孔径≤1cm(防止苗种逃逸),框架使用寿命≥10 年,无有毒有害物质释放,符合 GB/T 24625 环保要求。 5.3.2 网箱规格:深海抗风浪网箱单箱容积≥500m3,浅海网箱单箱容积≥300m3,网箱间距≥10m,行间距≥20m,避免养殖密度过高导致水质恶化。 5.3.3 固定方式:采用锚链 + 沙袋固定,锚链直径≥20mm,沙袋重量≥50kg / 个,抗风浪等级≥12 级,配备防碰撞缓冲装置(橡胶垫厚度≥5cm),防止网箱破损。 5.3.4 配套设施: ?每5个网箱集群配备 1 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水温、盐度、溶解氧),数据每小时上传 1 次至追溯平台; ?网箱区域设置垃圾收集装置(每 100㎡养殖水域 1 个),每日清理养殖废弃物(残饵、粪便),严禁向海洋丢弃; ?配备便携式消毒设备(二氧化氯喷雾器),用于网箱周边环境消毒,每周 1 次。 5.3.5 环保要求: ?网箱养殖区域需远离珊瑚礁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距离≥5 公里),符合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要求; ?养殖期间定期清理网衣附着物(每月≥1 次),采用高压水枪(压力≤0.5MPa)冲洗,避免损伤网衣; 5.3.6 安全管理: ?网箱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禁航、禁渔),配备救生设备(救生圈、救生衣),每季度开展安全演练; ?建立网箱维护台账,记录网衣更换、锚链检查、设备维修等情况,保存期限≥3 年。 6 种苗培育(绿色溯源) 6.1 亲本培育 6.1.1 亲本选择:来源于省级以上绿色种质资源库,经具有相关检疫资质的机构检疫合格(无病毒性神经坏死病、弧菌病、刺激隐核心虫病等重大疫病),体型完整、无伤病、性腺发育成熟,年龄≥3 龄,体重≥2.5kg,雄鱼体型略大于雌鱼。 6.1.2 培育管理: ?培育密度≤5 尾 /㎡,雌雄配比 1:1~1:2,养殖池水质符合本标准 4.2 要求,每日换水率≥30%; ?投喂绿色配合饲料(含天然虾青素≥30mg/kg),日投喂量为体重的 3%~5%,分 2 次投喂(早 9 时、晚 17 时),禁用激素、抗生素等促生长物质; ?每月监测亲本生长指标(体重、体长),记录存档,发现伤病个体及时隔离治疗,治疗用药符合 NY/T 755 要求,治愈后需观察≥15 天方可放回原池。 6.1.3 种质保存: ?采用液氮(-196℃)冷冻技术保存精子,精子活力≥80%,建立绿色种质资源活体库,保存数量≥200 份 / 年度,每份保存量≥1mL; ?种质信息纳入海南省农产品追溯平台,包含亲本来源、检疫报告、生长记录、冷冻时间、保存位置等关键信息,保存期限≥10 年; ?每年开展种质纯度检测(SSR 分子标记法),确保良种遗传稳定性。 6.2 鱼苗孵化 6.2.1 受精卵采集:自然产卵或人工催产(催产剂选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类似物,剂量≤10μg/kg,符合 NY/T 755),受精卵受精率≥90%,卵径 0.8~1.0mm,色泽均匀(呈淡黄色),无畸形、无破损。 6.2.2 孵化条件: ?孵化池水质:水温 27℃~29℃,盐度 30‰~32‰,溶解氧≥7mg/L,pH 7.9~8.5,氨氮≤0.05mg/L; ?孵化用水经双重过滤(石英砂过滤 + 5μm 滤膜过滤)+ 紫外线消毒(剂量≥20mJ/cm2),避免病原微生物污染; ?孵化密度≤50 万粒 /m3,微充气增氧(气泡直径≤1mm),避免受精卵堆积,孵化期间每 6 小时搅拌 1 次,孵化时间 24~36h,孵化率≥85%。 6.2.3 仔鱼培育: ?初孵仔鱼(全长≥2mm)转入培育池,培育密度≤1000 尾 /㎡,前 3 天投喂小球藻(密度≥5×10?cells/mL),第 4 天开始投喂丰年虫幼虫(经 60℃高温消毒 10min,密度≥10 个 /mL); ?每日监测仔鱼存活率(≥90%),及时清理残饵和死苗(每日 2 次),换水率逐步从 30% 提升至 50%,保持水质稳定; ?仔鱼全长≥5mm 时,开始投喂微粒配合饲料(粒径 0.3mm),逐步替代活体饵料(过渡周期≥5 天)。 6.3 种苗出池 6.3.1 培育阶段: ?体长 3cm 前为仔鱼期,体长 3~5cm 为稚鱼期,体长 5~12cm 为幼鱼期,各阶段分池培育(分池间隔≥15 天),避免残食; ?体长≥1cm 后逐步过渡到绿色人工配合饲料(粒径 0.8~2.0mm),过渡周期≥7 天,确保摄食适应,饲料转化率≥1.2。 6.3.2 出池要求: ?体长≥5cm、体重≥3g,活力强、无伤病、无畸形,符合表 2 绿色质量要求; ?出池前 24h 停料,用 3% 食盐水浸泡消毒 5min,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药物残留、无病原微生物),出具种苗质量合格报告; ?每批种苗赋予唯一溯源编码(编码规则:琼 + 年份 + 种质库编号 + 批次号),粘贴在种苗运输箱上,可通过扫码查询种质来源、培育记录、检测报告等信息; ?种苗运输:采用充氧泡沫箱运输,水温 25℃~27℃,密度≤500 尾 / 箱,运输时间≤6h,运输过程中每 2 小时检查 1 次氧气和水温。 表 2 种苗规格与绿色质量要求 规格(体长) 成活率≥ 畸形率≤ 活力要求 绿色指标 检测项目 5cm~8cm 90% 3% 对刺激反应敏捷,集群游动,摄食旺盛 无药物残留,虾青素≥10mg/kg,细菌总数≤500CFU/g 药物残留(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虾青素含量、细菌总数 8cm~12cm 95% 2% 游动迅速,无断鳍、烂鳃、皮肤充血,体型匀称 无药物残留,虾青素≥15mg/kg,细菌总数≤300CFU/g 药物残留、虾青素含量、细菌总数、畸形率 7 养成技术(绿色养殖) 7.1 鱼种投放 7.1.1 鱼种选择:选用本标准 6.3.2 规定的绿色种苗,优先选用快速生长品系(生长速度比普通品系快 15% 以上)、抗病品系(弧菌病抗病率≥80%),种苗来源可溯源(扫码验证)。 7.1.2 投放准备: ?养殖池 / 网箱预处理:工厂化养殖池用生石灰(200g/㎡)消毒,暴晒3天后注水;网箱用二氧化氯(50mg/L)浸泡消毒 24h,冲洗干净后入水; ?鱼种检疫:投放前经具有相关检疫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无伤病、无病原微生物携带(检测病毒性神经坏死病、弧菌病等)。 7.1.3 投放规范: ?投放密度:工厂化养殖≤50 尾 /㎡,网箱养殖≤3 尾 /㎡(深海网箱可提高至≤5 尾 /㎡); ?投放时间:选择清晨或傍晚(水温 25℃~27℃),避免高温时段,投放时水温差≤2℃,盐度差≤3‰; ?投放方式:将鱼种缓慢放入养殖池 / 网箱(沿池壁 / 网衣缓慢倒入),让其自行适应环境,避免剧烈应激,投放后停料 12h。 7.2 绿色饲料投喂 7.2.1 饲料要求: ?必须使用绿色配合饲料,符合 GB 13078、NY/T 1580 要求,核心营养指标见表 3,饲料生产企业需提供绿色食品饲料认证证书或备案证明; ?饲料粒径匹配鱼种规格:体长 5~8cm 选用 1.0~1.5mm,体长 8~12cm 选用 1.5~2.0mm,体长 12~20cm 选用 2.0~3.0mm,体长≥20cm 选用 3.0~4.0mm; ?饲料储存:置于干燥、通风、阴凉库房(温度≤25℃,湿度≤60%),保质期内使用(保质期≤6 个月),开封后 7 天内用完,避免霉变,储存期间定期检查(每周 1 次),发现霉变立即销毁。 ? 表 3 绿色配合饲料核心营养指标 营养成分 指标要求 检测方法 粗蛋白≥ 45% GB/T 6432 粗脂肪≥ 8% GB/T 6433 粗纤维≤ 3% GB/T 6434 粗灰分≤ 15% GB/T 6438 水分≤ 12% GB/T 6435 天然虾青素≥ 50mg/kg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749) 总磷≥ 1.2% GB/T 6437 赖氨酸≥ 2.5% GB/T 18246 无抗生素 不得检出 GB/T 20756 无激素 不得检出 GB/T 22988 7.2.2 投喂管理: ?投喂频率:每日 2 次(早 8 时、晚 18 时),水温低于 22℃或高于 29℃时,投喂量减半;阴雨天、水质异常时,减少投喂量或停料; ?投喂量:日投喂量为鱼体重的 2%~4%,以投喂后 30min 内吃完为准,残饵率≤5%,残饵通过专用收集装置收集,烘干称重记录,作为调整投喂量的依据; ?饲料转换率:工厂化养殖≥1.8,网箱养殖≥1.6,每月监测 1 次(随机抽取 10 尾鱼称重),记录存档; ?投喂记录:详细记录投喂日期、饲料名称、投喂量、鱼体重、水温等信息,保存期限≥2 年。 7.3 日常绿色管理 7.3.1 水质调控: ?工厂化养殖:每日监测水温、盐度、溶解氧、pH 值、氨氮(早 7 时、晚 19 时各 1 次),数据记录上传追溯平台;每周清理养殖池底排污口(虹吸式排污,排污量≥池容的 10%);每月全池消毒 1 次(二氧化氯浓度 0.3mg/L,消毒后 24h 换水 50%);每季度更换生物滤池滤料(50%); ?网箱养殖:每日监测水质指标(早 8 时),每月清理网衣 1 次(人工潜水清理或高压水枪冲洗),避免网衣堵塞影响水流交换;每季度更换网衣 1 次(新网衣经消毒处理);暴雨后及时检测水质,必要时换水(换水率≥30%)。 7.3.2 分池管理: ?分池周期:每 1.5 个月分池 1 次,按体型大小分级(体重差异≤10%),避免残食; ?分池操作:分池前停料 12h,使用软质网具捕捞(网目柔软,避免鱼体受伤),分池后用 3% 食盐水浸泡消毒 5min,养殖池水温、盐度与原池差异≤1℃、≤2‰; ?分池后管理:停料 24h,恢复投喂后从原投喂量的 50% 逐步增加至正常水平(3 天过渡),观察鱼体摄食和活力情况,记录存档。 7.3.3 应激防控: ?避免频繁惊扰(养殖车间 / 网箱区域禁止喧哗、剧烈震动),投喂、清理等操作动作轻柔; ?高温(≥30℃)或低温(≤21℃)天气,增加增氧强度(溶解氧保持≥7mg/L),减少投喂量至正常水平的 50%; ?饲料中定期添加免疫增强剂(如维生素 C≥500mg/kg、益生菌≥1×10?CFU/kg、β- 葡聚糖≥200mg/kg),每月投喂 1 次,每次连续 7 天,提高鱼体抗应激能力; ?养殖期间若发生应激反应(鱼体跳跃、体色变浅、摄食停止),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停料 24h,加大换水量(≥50%),调节水温至适宜范围,添加相关药物(天然植物提取物,剂量≤0.1g/m3),待鱼体恢复正常后逐步恢复投喂。 7.4 养殖周期与生长监测 7.4.1 养殖周期:工厂化养殖≥15 个月,网箱养殖≥18 个月,商品鱼体重≥500g 方可收获; 7.4.2 生长监测:每月随机抽取 10% 的鱼体(每池≥10 尾)测量体重、体长,记录生长曲线,确保生长均匀度(体重差异≤15%); 7.4.3 品质监测: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鱼体虾青素含量、肌肉脂肪含量等品质指标,确保符合分级要求。 8 病害防控与动保用品(绿色防控) 8.1 防控原则 遵循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绿色优先” 原则,优先采用生态防控、生物防控,严格控制化学药物使用,禁止使用违禁动保用品(见附录 A)。 8.2 动保用品使用规范 8.2.1 允许使用的动保用品: ?生物制剂:益生菌(芽孢杆菌、硝化细菌、光合细菌等,符合 NY/T 755)、免疫多糖、维生素制剂、天然植物提取物(大蒜素、黄芪多糖、金银花提取物等); ?化学消毒剂:二氧化氯(≤0.3mg/L)、聚维酮碘(≤1mg/L)、过氧化氢(≤10mg/L),符合 GB/T 26373 要求,禁用甲醛、高锰酸钾等刺激性消毒剂; ?渔药:仅允许使用 NY/T 755《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规定的允许使用清单中的产品,且需经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备案,用药前需进行药敏试验。 8.2.2 禁用动保用品:严格禁止使用附录 A 所列禁用清单中的产品(如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激素、抗生素类药物等),一经发现,产品不得上市,养殖主体纳入行业黑名单,3 年内不得申请 “椰乡渔乐” 品牌授权。 8.2.3 用药管理: ?诊断:病害发生后,由具备水产执业兽医师资格的专业人员诊断,明确病因后对症用药,禁止盲目用药; ?剂量与疗程: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剂量、疗程使用,不得擅自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不得超过说明书的 1.2 倍)、延长疗程; ?休药期: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最短休药期≥15 天(渔药说明书规定休药期长于 15 天的,按说明书执行),休药期内产品不得收获上市; ?用药记录:详细记录用药时间、药物名称、剂量、疗程、用药人员、休药期开始时间、病鱼数量及处理结果等信息,保存期限≥2 年。 8.3 生态防控措施 8.3.1 养殖环境优化: ?工厂化养殖:生物滤池每 6 个月更换 50% 滤料,维持水体菌群平衡; ?网箱养殖:合理布局网箱,控制养殖密度,定期清理养殖区域海洋垃圾,改善海域水质。 8.3.2 鱼体免疫增强: ?饲料中添加免疫增强剂(如 β- 葡聚糖≥200mg/kg、黄芪多糖≥300mg/kg),每月投喂 1 次,每次连续 7 天; ?鱼苗投放前,接种病毒性神经坏死病疫苗(剂量按疫苗说明书执行),免疫保护期≥6 个月。 8.3.3 病原隔离: ?养殖区域设置物理隔离带(工厂化养殖车间各池独立供水、排水,网箱间距≥10m),避免不同养殖单元交叉感染; ?外来人员、设备进入养殖区域需经消毒处理(人员穿消毒工作服、鞋套,设备用 5% 次氯酸钠溶液擦拭消毒,作用 30min 后冲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核心养殖区; ?发现病鱼、死鱼立即隔离至专用隔离池,死鱼经无害化处理(高温焚烧或深埋≥1.5m,远离水源地),隔离池用二氧化氯(50mg/L)消毒后空置≥7 天方可重新使用; ?养殖工具专人专用,每批养殖结束后用高压水枪冲洗 + 消毒剂浸泡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8.4 常见病害绿色防控 按附录 B 执行。 8.5 动保用品管理 8.5.1 采购与储存: ?动保用品需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建立采购台账(含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供应商信息); ?储存于专用库房(阴凉、干燥、通风,温度≤25℃,湿度≤60%),分类存放(渔药、消毒剂、生物制剂分开存放,间距≥30cm),张贴明显标识(产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禁忌),严禁与饲料、食品混存; ?过期、变质动保用品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建立处置台账。 8.5.2 使用监督: ?养殖主体配备专职动保管理员(具备水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从业资格),负责用药审核、剂量核算、休药期管理; ?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每季度抽查动保用品使用情况,重点核查用药记录、休药期执行情况、禁用药品使用情况,抽查结果在行业内公示; ?鼓励养殖主体安装动保用品使用监控系统,实现用药全过程可追溯。 9 收获与商品化处理(多产品类型) 9.1 收获要求 9.1.1 收获条件: ?养殖周期达标(工厂化≥15 个月,网箱≥18 个月),商品鱼体重≥500g,符合本标准 10.2 品质分级要求; ?休药期已满(最后一次用药至收获时间≥15 天),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药物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合格),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收获前 24h 停料,减少肠道内容物,降低运输应激反应;收获前 12h 加大换水量(≥50%),净化鱼体。 9.1.2 收获时间:选择清晨或傍晚(水温 25℃~27℃),避免高温(≥30℃)、低温(≤22℃)或暴雨天气收获。 9.1.3 收获方法: ?工厂化养殖:采用围网捕捞,使用软质网具(网目柔软,避免鱼体受伤),分段赶捕,每次捕捞密度≤10 尾 /㎡,避免鱼体挤压; ?网箱养殖:采用拉网捕捞,配备防跳网(高度≥1.5m),避免鱼体碰撞网衣,捕捞后立即转入暂养池(暂养池水质与养殖池一致)。 9.2 商品化处理(按产品类型) 严格按表 4 要求执行,处理车间符合 GB/T 20799 要求(清洁、卫生、无交叉污染,温度≤15℃): 表 4 不同产品类型商品化处理要求 产品类型 处理流程 关键控制要求 活鲜 暂养→分级→检疫→包装 1. 暂养:水温 23℃~25℃,溶解氧≥7mg/L,暂养时间≤24h,密度≤20 尾 /㎡;2. 分级:按附录 A 品质分级标准手工分级,剔除畸形、伤病个体;3. 检疫:逐尾检查活力、体表状态,抽样检测药物残留;4. 包装:每箱装鱼量≤10kg,鱼体之间用软质材料分隔,配备充氧装置 冰鲜 放血→去鳃→去脏→清洗→沥干→真空包装→冰温储存 1.放血:从鳃部切断动脉,冰水浴(0℃~4℃)放血 5min,确保放血彻底;2. 去鳃去脏:手工去除全部鳃丝、内脏(含黑膜、胆囊),避免破损胆囊污染肉质;3. 清洗:用 0℃~4℃无菌海水冲洗 3 次,去除血污、黏液;4. 沥干:自然沥干 10min,水分含量≤78%;5. 真空包装:抽真空度≥0.09MPa,包装上标注处理日期;6. 冰温储存:立即置于 0℃~4℃冷库,储存时间≤7 天;7. 非净重冰鲜可不执行放血、去鳃、去脏 冰冻 放血→去鳃→去脏→清洗→沥干→速冻→真空包装→冷冻储存 1. 前处理(放血、去鳃、去脏、清洗、沥干)同冰鲜要求;2. 速冻:-65℃以下或液氮超低温速冻,冻结时间≤4h,鱼体中心温度≤-65℃;3. 真空包装:抽真空度≥0.09MPa,包装标注冻结日期;4. 冷冻储存:-65℃以下冷库,储存时间≤12 个月;5. 非净重冰冻可不执行放血、去鳃、去脏 初加工 放血→去鳃→去脏→清洗→分割→沥干→真空包装→(冰鲜 / 冰冻)储存 1. 前处理同冰鲜要求;2. 分割:用无菌刀具切块(规格 200g / 块、300g / 块)或切片(厚度 5mm~8mm),切口平整,无碎肉;3. 沥干:自然沥干 15min;4. 真空包装:单块 / 切片独立包装,标注规格、重量;5. 储存:冰鲜储存(0℃~4℃,≤3 天)或冰冻储存(-65℃以下,≤6 个月) 图 1 冰鲜东星斑(净重)标准化处理流程示意图(略) 流程说明:活鱼接收→暂养净化(23℃~25℃,24h 内)→人工放血(冰水浴 5min)→机械去鳃(去除全部鳃丝)→手工去脏(剔除内脏、黑膜、胆囊)→无菌清洗(0℃~4℃无菌海水 3 次)→自然沥干(10min)→品质分级→真空包装(≥0.09MPa)→冰温装箱(0℃~4℃,冰袋与产品比例 1:1)→成品检验(感官 + 抽样检测)→出库运输(24h 内) 9.3 处理过程绿色要求 9.3.1 用水要求:处理用水符合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优先使用无菌海水(经紫外线消毒,剂量≥30mJ/cm2),禁止使用养殖尾水或未经消毒的地表水; 9.3.2 废弃物处理: ?鳃、内脏、鱼鳞等废弃物集中收集,放入专用密封容器,经高温灭菌(121℃,30min)后制成鱼粉资源化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废弃物处置台账(含产生量、处置方式、处置单位、日期); ?处理废水经 “沉淀 - 过滤 - 消毒” 三级处理(沉淀池停留 2h,石英砂过滤,二氧化氯消毒浓度≥1mg/L)后排放,符合《海南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严禁直排; 9.3.3 卫生控制: ?处理车间每日清洁消毒(地面用 5% 次氯酸钠溶液拖地,设备用 75% 酒精擦拭),每周全车间紫外线灭菌(≥30min,无人状态); ?操作人员穿戴无菌工作服、手套、口罩、鞋套,每 2 小时手部用 75% 酒精消毒 1 次,禁止穿戴工作衣帽进入非工作区域; ?刀具、砧板等工具按产品类型专用,每批次处理后用沸水消毒 30min,或用 5% 次氯酸钠溶液浸泡消毒 20min 后冲洗干净。 10 产品质量要求(分级体系) 10.1 通用要求 10.1.1 感官要求: 产品类型 体型与外观 色泽 气味 肉质 其他 活鲜 体型匀称,无畸形、断鳍、烂鳃、皮肤充血,鳞片完整,无外伤 一级/二级:均匀玫瑰红,背部斑点密集清晰,无杂色斑块;三级:淡红 / 橘红色,斑点较清晰 具有东星斑特有清新海腥味,无腥臭味、腐败味 肉质紧实有弹性,按压后快速恢复 活力强,对外界刺激反应敏捷,游动姿态正常 冰鲜 体型完整,无畸形、断鳍,皮肤无发黏、发绿,鳞片附着牢固 接近活鱼体色,无明显褪色 清新海腥味,无腐败味、酸败味 肉质细嫩有弹性,无软烂、发柴,切面无渗水 无内脏残留、血污,真空包装无破损、胀气 冰冻 解冻后体型完整,无畸形,皮肤无破损、发黏 解冻后体色与冰鲜产品一致,无严重褪色 解冻后无腐败味、异味,保持海腥味 解冻后肉质细嫩,无肌肉分离、糜烂,无大量解冻液 冻结状态下无冰霜过多,真空包装无破损 初加工 分割块 / 片形态规整,切口平整,无碎肉、边角料 与冰鲜 / 冰冻产品对应等级色泽一致 无异味,符合对应产品类型气味要求 肉质符合对应产品类型要求,无筋膜过多 无内脏残留、血污,单块 / 片重量偏差≤±5% 10.1.2 理化要求: 项目 指标要求 检测方法 水分(冰鲜 / 冰冻 / 初加工) ≤78% GB/T 5009.3 粗蛋白 ≥20% GB/T 5009.5 粗脂肪 ≥3% GB/T 5009.6 天然虾青素含量 按分级要求(表 5)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749) 肌肉脂肪含量 特级≥3%,一级≥2.5%,二级≥2% GB/T 5009.6 重金属限量(铅) ≤0.5mg/kg GB/T 5009.12 重金属限量(镉) ≤0.1mg/kg GB/T 5009.15 重金属限量(汞) ≤0.05mg/kg GB/T 5009.17 重金属限量(砷) ≤0.5mg/kg GB/T 5009.11 组胺 ≤100mg/100g GB/T 5009.45 10.1.3 卫生要求: 项目 活鲜 冰鲜 冰冻 初加工(冰鲜 / 冰冻) 检测方法 细菌总数(CFU/g) ≤1×10? ≤5×10? ≤1×10? ≤5×10?/≤1×10? GB/T 4789.2 大肠菌群(MPN/100g) - ≤30 ≤30 ≤30 GB/T 4789.3 致病菌(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GB/T 4789.4 致病菌(副溶血性弧菌)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GB/T 4789.7 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GB/T 4789.10 药物残留(禁用药物)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GB/T 20756、GB/T 23200 等 合规药物残留 符合 NY/T 755 要求 符合 NY/T 755 要求 符合 NY/T 755 要求 符合 NY/T 755 要求 对应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10.2 绿色品质分级体系 绿色品质分级体系参考(T/HNRFA 002-2026)。 10.3 检验规则 10.3.1 抽样: ?按 GB/T 30891 执行,抽样地点为养殖池、处理车间、冷库或销售终端; ?批量≤1000 尾(件):抽样 5 尾(件);1001~5000 尾(件):抽样 8 尾(件);≥5001 尾(件):抽样 10 尾(件);最低抽样量≥5 尾(件); ?感官检验、规格检验逐样进行,理化检验、卫生检验从感官合格样品中随机抽取 3 尾(件)混合均匀后检测。 10.3.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感官要求、规格(体重 / 体型)、包装标识,活鲜产品加测活力,冰鲜 / 冰冻 / 初加工产品加测包装完整性; ?型式检验:本标准 10.1 全部要求,每年至少 1 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加做型式检验: 1.新产品投产或产品结构、生产工艺重大变化; 1.原材料(种苗、饲料、动保用品)发生重大变化; 1.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 1.连续 3 批出厂检验不合格; 1.监管部门或协会要求。 10.3.3 判定规则: ?感官要求、规格、包装标识全部合格,且理化、卫生指标中不合格项不超过 1 项(可复检项目),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合格则判定为合格; ?理化、卫生指标中出现药物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致病菌检出等严重不合格项,直接判定为整批不合格,禁止上市; ?分级判定:按表 5 指标逐项核查,全部满足某一级别要求则判定为该等级,否则降等级或判定为不合格。 11 包装、标识、运输与贮存(绿色标准) 11.1 包装要求 11.1.1 包装材质: ?活鲜:采用食品级 HDPE 环保塑料箱或可降解泡沫箱,内置食品级氧气袋(厚度≥0.1mm)、环保珍珠棉保温层,箱体无异味、无破损,符合 GB 4806.1 要求; ?冰鲜:内层采用食品级 PA/PE 复合真空包装袋(厚度≥0.08mm),外层采用环保泡沫箱(可降解材质优先),内置食品级冰袋(与产品隔离,避免冻伤),泡沫箱符合 GB/T 19143 要求; ?冰冻:内层采用食品级真空包装袋,外层采用瓦楞纸箱(含 30% 以上再生纸),纸箱印有 “椰乡渔乐” 品牌标识(仅限特级 / 一级),符合 GB/T 6543 要求; ?初加工:按冰鲜 / 冰冻类型对应包装,分割产品采用独立小包装,标注单块(片)重量,外包装标注 “初加工” 字样。 11.1.2 包装规范: ?活鲜:每箱装鱼量≤10kg,鱼体之间用软质环保材料(如纸浆模塑)分隔,避免碰撞损伤;箱体预留透气孔(孔径≥1cm,数量≥8 个),孔位均匀分布; ?冰鲜:真空包装抽真空度≥0.09MPa,无褶皱、胀气;泡沫箱内冰袋与产品比例 1:1,箱内温度控制在 0℃~4℃,包装后 2 小时内出库;每箱重量≤5kg,箱体标注 “冰鲜”“0℃~4℃保存” 字样; ?冰冻:真空包装后装入瓦楞纸箱,每箱重量≤15kg;包装后立即存入 - 65℃以下冷库,箱体标注 “冰冻”“-65℃以下保存”“切勿反复解冻” 字样; ?初加工:独立小包装标注产品等级、规格、重量,外包装标注 “初加工”“食用前彻底加热” 字样,其他要求同对应冰鲜 / 冰冻产品。 11.1.3 绿色包装要求: ?禁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如超薄塑料袋、非环保泡沫箱),优先使用可降解塑料(PLA 材质)、纸质或竹制包装; ?包装层数≤3 层(产品 + 内包装 + 外包装),过度包装判定按 GB 43284 执行:包装成本≤产品售价的 15%,包装空隙率≤30%(冰鲜 / 冰冻)、≤20%(活鲜 / 初加工); ?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率≥80%,外包装印有 “可回收” 标识,鼓励消费者循环使用或分类回收。 11.2 标识要求 11.2.1 通用标识: ?外包装必须标注:产品名称(海南东星斑)、产品等级(一级 / 二级 / 三级)、产品类型(活鲜 / 冰鲜 / 冰冻 / 初加工)、规格(体重 / 体型 / 单块重量)、产地(海南省 XX 市 XX 产区,精确到乡镇)、养殖主体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执行标准号(T/HNRFA 003-2026)、生产日期 / 批号、保质期、储存条件; ?活鲜产品额外标注:暂养时间(≤24h)、活力等级(A 级 / B 级)、运输注意事项(轻拿轻放、避免暴晒); ?冰鲜产品额外标注:处理日期、储存温度(0℃~4℃)、保质期(≤7 天)、解冻方式(自然解冻,避免高温); ?冰冻产品额外标注:冻结日期、储存温度(≤-65℃)、保质期(≤12 个月)、解冻方式(冷藏解冻,解冻后 24h 内食用); ?初加工产品额外标注:加工工艺(放血 / 去鳃 / 去脏 / 分割)、单包装重量、食用建议。 11.2.2 “椰乡渔乐” 品牌标识: ?仅一级、二级、三级产品可使用品牌标识,分别对应“椰乡渔乐”金标、蓝标、绿标产品,标识位置:外包装正面左上角,尺寸≥5cm×5cm,图案、字体按《海南省 “椰乡渔乐” 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2025 版)》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标识下方标注品牌授权编号(由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统一发放,格式:YXYL-DSB - 年份 - 企业编号),未获授权或二级产品禁止使用,严禁伪造、冒用品牌标识; ?品牌标识与产品等级标识相邻放置,确保消费者清晰识别。 11.2.3 溯源标识: ?每批产品在外包装显著位置粘贴唯一溯源二维码(尺寸≥3cm×3cm),编码规则:琼 - DSB - 年份 - 产区代码(万宁 01 / 三亚 02 / 陵水 03 / 其他 04)- 养殖主体代码 - 批次号; ?溯源二维码关联信息:种苗来源(种质库编号、种苗检测报告)、养殖日志(每日水温 / 盐度 / 溶解氧记录、投喂量及饲料品牌、水质检测结果)、饲料使用(饲料生产企业、绿色认证编号、检测报告)、用药记录(无用药 / 合规用药名称、剂量、疗程、休药期)、产品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名称、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日期)、处理信息(处理日期、处理流程、操作人员)、运输信息(运输方式、运输车辆编号、温度记录、运输时长); ?溯源信息保存期限≥3 年,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扫码查询,确保全链条信息透明可追溯;养殖主体、处理企业、运输企业需实时更新相关信息,严禁篡改、伪造溯源数据。 11.3 运输要求 11.3.1 运输方式: ?活鲜:优先采用新能源专用活鱼运输车辆(配备智能温控、充氧、盐度调节系统)或航空运输(专用航空箱,符合民航活体运输要求),符合 GB/T 36192 要求;短途运输(≤6h)采用陆路运输,长途运输(≥6h)优先选择航空运输,运输时间≤12h; ?冰鲜:采用冷藏车(制冷功率≥10kW),车厢温度稳定在 0℃~4℃,配备温度监控设备(每 30 分钟记录 1 次),运输时间≤24h,远距离运输(≥1000km)需配备备用制冷设备; ?冰冻:采用超低温冷冻车(制冷功率≥15kW),车厢温度≤-65℃,温度波动≤±2℃,运输过程中避免频繁开关车门,运输时间≤48h,长途运输需用保温棉密封车厢; ?初加工:按对应产品类型(冰鲜 / 冰冻)选择运输方式,分割产品需用防震缓冲材料包裹,避免运输过程中破损。 11.3.2 环境控制参数: 表 6 不同产品类型运输环境控制参数 产品类型 运输时长 温度要求 溶解氧(活鲜)≥ 盐度(活鲜) 麻醉剂使用(活鲜) 其他要求 活鲜 ≤6h 22℃~25℃ 6mg/L 28‰~32‰ 禁用 车厢内鱼体密度≤20 尾 /m3,避免挤压;每 2 小时检查 1 次充氧设备 活鲜 6~12h 23℃~25℃ 7mg/L 29‰~31‰ 丁香酚(0.05~0.1mg/L)或 MS-222(10~20mg/L),休药期≥72h 麻醉剂均匀混合于水体,全程监测鱼体状态(呼吸频率 10~20 次 / 分钟);运输结束后暂养 24h 方可上市 冰鲜 ≤12h 0℃~4℃ - - - 冰袋与产品比例 1:1,产品与冰袋隔离,避免冻伤;车厢内相对湿度≥85% 冰鲜 12~24h 0℃~2℃ - - - 配备冷链监控系统,数据实时上传至追溯平台;禁止与异味产品混运 冰冻 ≤24h ≤-65℃ - - - 车厢内无冰霜堆积,产品包装完好无破损;禁止与常温产品混运 冰冻 24~48h ≤-65℃ - - - 用保温棉密封车厢,运输过程中温度波动≤±1℃;定期检查制冷设备运行状态 初加工(冰鲜) ≤24h 0℃~4℃ - - - 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运输过程中避免剧烈震动 初加工(冰冻) ≤48h ≤-65℃ - - - 外包装标注 “易碎”“冷冻储存” 警示标识;堆叠高度≤3 层 11.3.3 绿色运输要求: ?优先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电动车、LNG 车),减少碳排放;短途运输(≤100km)采用电动冷藏车,长途运输选择低碳物流企业; ?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包装废弃物、冰袋)集中收集,分类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优化运输路线,减少空驶里程,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耗;鼓励采用集装箱式运输,实现 “门到门” 冷链配送,减少中转环节。 11.3.4 运输记录: ?运输企业需建立运输台账,记录运输日期、产品名称、等级、批次号、运输车辆编号、起运地、目的地、运输时长、温度记录、驾驶员信息、接收人信息等,保存期限≥2 年; ?温度记录需全程连续,不得中断,若出现温度超标(持续≥30 分钟),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调整制冷设备、更换冰袋),并在台账中注明原因及处理结果; ?活鲜运输需额外记录充氧设备运行状态、麻醉剂使用情况(如使用)、鱼体存活率(起运前、运输中、到达后),存活率≥95%,若存活率低于 90%,产品不得上市。 11.4 贮存要求 11.4.1 贮存条件: ?活鲜:暂养池水质符合本标准 4.2 要求,水温 23℃~25℃,溶解氧≥7mg/L,密度≤20 尾 /m3,暂养时间≤24h;暂养期间每日换水率≥50%,清理残饵和粪便,避免水质恶化; ?冰鲜:存入 0℃~4℃专用冷库,冷库温度均匀(温差≤±1℃),相对湿度 85%~90%;产品堆叠高度≤2 层,与冷库墙壁、地面间距≥10cm,避免挤压和温度不均;保质期≤7 天,入库后按批次、等级分区存放,先进先出; ?冰冻:存入 - 18℃以下低温冷库,冷库温度波动≤±2℃,相对湿度≤85%;产品包装完好,无冰霜附着;与其他冷冻食品分区存放(间距≥50cm),避免交叉污染;保质期≤12 个月,入库日期标注清晰,先进先出; ?初加工:冰鲜初加工产品贮存条件同冰鲜产品,保质期≤3 天;冰冻初加工产品贮存条件同冰冻产品,保质期≤6 个月;贮存期间定期检查包装完整性,若出现破损、胀气,立即隔离处理。 11.4.2 冷库管理: ?冷库需配备温度监控系统(每 15 分钟记录 1 次)、报警装置(温度超标自动报警),数据实时上传至追溯平台;每日检查冷库运行状态,定期维护制冷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冷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异味产品;定期清洁消毒(每周 1 次,用 5% 次氯酸钠溶液擦拭地面和货架,通风≥1h),每月进行 1 次灭菌处理(紫外线照射≥30min,无人状态); ?建立库存台账,记录产品名称、等级、批次号、入库日期、数量、贮存位置、出库日期、接收单位等信息,保存期限≥2 年;定期盘点库存(每周 1 次),确保账物相符。 11.4.3 贮存期间品质监控: ?冰鲜产品每日抽查感官品质(色泽、气味、肉质),若出现发黏、发绿、异味、肉质软烂等变质现象,立即隔离销毁; ?冰冻产品每月抽查解冻后的品质(体色、肉质、水分),解冻后体色保持率≥90%(特级 / 一级)、≥85%(二级),肉质无糜烂、无大量解冻液,若品质不达标,整批产品禁止销售; ?初加工产品贮存期间避免反复解冻,若需解冻检测,解冻后 24h 内未销售或检测完毕的,需重新冷冻(-40℃速冻≤2h),但重新冷冻次数不得超过 1 次。 12 溯源管理(全链条追溯) 12.1 溯源系统建设 ?采用海南省农产品追溯平台统一溯源系统,实现养殖、处理、运输、贮存、销售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养殖主体、处理企业、运输企业、销售终端需注册备案,获取唯一企业代码; ?溯源系统功能要求:信息录入(手工录入、自动采集)、数据存储、查询统计、追溯跟踪、异常预警、报表生成等;支持二维码、条形码、RFID 等多种溯源方式,方便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查询; ?自动采集设备(如水质在线监测仪、温度记录仪、磅秤)需与溯源系统对接,数据自动上传,避免人工录入错误;关键环节(如用药、检测、解冻)需上传影像资料(照片、视频),确保信息真实可追溯。 12.2 溯源信息录入要求 12.2.1 养殖环节: ?种苗信息:种苗来源(种质库名称、编号)、种苗规格、数量、投放日期、检疫报告编号、溯源编码; ?养殖环境:每日水温、盐度、溶解氧、pH 值、氨氮等水质指标(自动采集 + 手工补录);每季度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 ?饲料使用:饲料品牌、生产企业、绿色认证编号、营养成分表、采购日期、采购数量、投喂日期、投喂量、饲料转换率;每月饲料留样(≥500g),保存期限≥3 个月; ?动保用品使用:动保用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采购日期、采购数量、使用日期、剂量、疗程、休药期、用药人员、病鱼处理结果;若未使用动保用品,需标注 “无用药”; ?生长监测:每月鱼体体重、体长测量数据;每季度品质检测报告(虾青素含量、肌肉脂肪含量);养殖周期、收获日期、收获数量、存活率。 12.2.2 处理环节: ?产品信息:收获批次号、产品名称、等级、产品类型(活鲜 / 冰鲜 / 冰冻 / 初加工)、处理日期、处理数量; ?处理流程:放血、去鳃、去脏、清洗、分割、速冻、包装等环节的操作时间、操作人员、设备编号; ?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名称、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感官、理化、卫生、药物残留)、检测结果、检测报告编号; ?包装标识:包装材质、包装规格、溯源二维码、品牌标识使用情况、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 12.2.3 运输与贮存环节: ?运输信息:运输企业名称、运输车辆编号、驾驶员信息、起运地、目的地、运输日期、运输时长、温度记录、麻醉剂使用情况(活鲜)、产品接收情况; ?贮存信息:冷库名称、冷库编号、入库日期、贮存位置、温度记录、出库日期、出库数量、接收单位;贮存期间品质抽检记录。 12.2.4 销售环节: ?销售终端信息:销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编号; ?销售记录:销售日期、产品名称、等级、批次号、数量、销售价格、购买者信息(个人 / 企业); ?退换货记录:退换货日期、原因、数量、处理方式(销毁 / 重新检测 / 退货给上游企业),保存期限≥2 年。 12.3 溯源信息查询与使用 ?消费者可通过扫码(溯源二维码)、登录海南省农产品追溯平台网站或 APP,输入溯源编码查询产品全链条信息,查询结果需清晰、准确、无延迟; ?监管部门(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东星斑协会)可通过溯源系统进行监督检查,查询企业生产经营记录、检测报告、运输贮存情况,发现异常(如药物残留超标、温度超标、信息造假)可发出预警,要求企业整改; ?企业可通过溯源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优化生产经营流程(如调整饲料投喂量、优化运输路线、改进贮存条件),提高产品品质和效率。 12.4 溯源系统安全与维护 ?溯源系统需具备数据加密功能,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消费者隐私;数据存储采用云服务器,定期备份(每日 1 次),防止数据丢失; ?企业需指定专人负责溯源系统管理,设置登录账号和密码,密码定期更换(每 3 个月 1 次);严禁泄露账号信息,若账号被盗用,需立即上报协会并修改密码; ?溯源系统运营单位需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定期升级系统功能,处理系统故障;企业遇到技术问题,运营单位需在 24h 内响应,48h 内解决。 12.5 溯源责任追究 ?若发现溯源信息造假(如篡改检测报告、伪造用药记录、虚假标注产地),企业需承担相应责任,产品立即下架召回,取消 “椰乡渔乐” 品牌授权资格,纳入行业黑名单,3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严重的,移交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若因溯源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无法追溯,由责任企业(养殖、处理、运输、销售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溯源系统运营单位若未履行数据安全和维护义务,导致数据泄露或系统故障,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 生产档案与监督检查 13.1 生产档案管理 13.1.1 档案内容:生产档案应覆盖养殖、处理、运输、贮存、销售全链条,包括以下核心记录: ?养殖环节:种苗采购与投放记录(种苗来源、规格、数量、投放日期、检疫报告)、水质监测记录(每日水温、盐度、溶解氧等,自动采集 + 手工补录)、饲料采购与投喂记录(饲料品牌、数量、采购日期、投喂量、投喂时间)、动保用品采购与使用记录(产品名称、规格、采购日期、使用时间、剂量、疗程、休药期)、生长监测记录(每月体重、体长测量数据)、收获记录(收获日期、数量、等级、检测报告); ?处理环节:产品接收记录(收获批次、数量、等级、检测报告)、处理流程记录(处理日期、操作人员、各环节处理时间)、废弃物处置记录(废弃物类型、产生量、处置方式、处置单位)、产品检测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出厂检验记录)、包装标识记录(包装材质、标识使用情况、溯源二维码生成记录); ?运输环节:运输台账(运输日期、产品名称、等级、批次号、运输车辆编号、起运地、目的地、运输时长、温度记录、驾驶员信息)、麻醉剂使用记录(活鲜运输,如使用)、产品接收记录(接收单位、接收数量、验收情况); ?贮存环节:入库记录(产品名称、等级、批次号、入库日期、数量、贮存位置、温度)、库存台账(每日库存变动、盘点记录)、出库记录(出库日期、数量、接收单位、运输信息)、品质抽检记录(贮存期间感官、理化抽检结果); ?销售环节:销售记录(销售日期、产品名称、等级、数量、销售价格、购买者信息)、进货查验记录(供应商资质、产品检测报告、溯源信息)、退换货记录(退换货日期、原因、数量、处理方式)。 13.1.2 档案形式与保存: ?档案形式:采用纸质档案 + 电子档案双轨制,纸质档案需手写签名或盖章,电子档案需加密存储(设置访问权限),自动采集的数据(如水质、温度)需保留原始记录,不得篡改; ?保存期限: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保存期限≥3 年,销售记录、检测报告、动保用品使用记录保存期限≥5 年; ?档案管理:设立专门档案柜(纸质档案)和服务器(电子档案),由专职人员管理,建立档案查阅台账(查阅人、查阅日期、查阅内容、查阅目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阅、复制、篡改档案。 13.1.3 档案核查: ?企业每月自查档案完整性、真实性,发现缺失或错误的及时补正; ?协会每季度抽查档案管理情况,重点核查档案与溯源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动保用品使用记录与休药期执行情况、检测报告的有效性; ?档案不全、虚假记录的,企业需限期整改(整改期限≤15 日),整改不合格的,暂停产品上市资格,直至整改完成。 13.2 监督检查 13.2.1 监督主体: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牵头组织监督检查,联合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等单位,形成协同监管机制。 13.2.2 检查方式: ?日常检查:每月随机抽查辖区内 20% 的养殖主体、处理企业、销售终端,重点检查生产合规性、产品质量、档案完整性、品牌使用情况; ?专项检查:每半年开展 1 次专项检查,针对重点环节(如动保用品使用、溯源信息)或重点时段(如节假日销售旺季、高温高湿季节)进行集中检查; ?飞行检查:针对投诉举报、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开展不提前通知的飞行检查,核实情况,及时处置; ?检测方式:检查时随机抽样(按 GB/T 30891 执行),委托第三方 CMA 资质机构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感官、理化、卫生、药物残留、重金属等。 13.2.3 检查内容: ?合规性检查:是否符合本标准产地环境(4 章)、养殖设施(5 章)、种苗培育(6 章)、绿色养殖(7 章)、病害防控(8 章)、收获处理(9 章)、包装运输(11 章)等要求;动保用品采购与使用是否合规,有无禁用药品使用记录; ?产品质量检查:抽样检测产品感官、理化、卫生指标,对照 10 章要求判定是否合格;核查产品等级与实际品质一致性,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如二级产品冒充一级 / 特级); ?溯源系统检查:溯源信息是否完整(覆盖全链条)、实时(数据上传延迟≤24h)、真实(无篡改痕迹);自动采集设备与溯源系统对接是否正常,关键环节影像资料是否留存; ?品牌使用检查:品牌标识使用是否合规(样式、尺寸、授权范围),宣传内容是否真实,有无伪造、冒用授权编号; ?档案管理检查:生产档案是否齐全、规范(纸质 + 电子双轨制),保存期限是否达标;档案与溯源系统数据是否一致,有无虚假记录。 13.2.4 检查结果处理: ?合格:检查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在监督检查台账中记录,继续保持生产经营资格; ?限期整改:存在轻微违规(如档案不全、溯源信息更新不及时、品牌标识粘贴不规范)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期限(≤15 日),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协会复查验收,复查合格的解除整改; ?不合格:存在严重违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使用禁用动保用品、溯源信息造假、品牌严重违规)的,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暂停产品上市资格,责令召回问题产品; 2.通报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取消 “椰乡渔乐” 品牌授权(若已授权),纳入行业黑名单; 4.问题严重的,建议监管部门吊销相关资质(如养殖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5.涉嫌犯罪的(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2.5 检查结果公示: ?每次监督检查结束后 30 日内,协会在官网、公众号公示检查结果,包括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项目、结果判定、整改要求(若有); ?年度监督检查总结报告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公示,分析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13.3 法律责任 ?企业违反本标准规定,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 ?违反产地环境要求,污染环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生态环境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限期治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 ?伪造、冒用 “椰乡渔乐” 品牌标识,侵犯品牌知识产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并处以罚款; ?养殖主体使用禁用动保用品、篡改生产档案或溯源信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由农业农村部门吊销养殖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检查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附则 15.1 附录效力: ?本标准附录 A(规范性)为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必须强制执行; ?附录 B(资料性)为推荐性指南,供生产经营主体参考使用。 15.2 标准解释权:本标准由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负责解释。 15.3 实施过渡期:本标准实施前已从事海南东星斑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达到本标准要求;逾期未达标者,不得继续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已获 “椰乡渔乐” 品牌授权的,授权自动终止)。 15.4 与其他标准关系:本标准与国家、地方现行标准不一致的,优先执行本标准;本标准未规定的,执行国家、地方现行有效标准。 15.5 术语缩写:本标准中 “GB” 指国家标准,“NY/T” 指农业行业推荐性标准,“DB 46/T” 指海南省地方标准,“CMA” 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SC” 指食品生产许可证。 15.6 生效日期:本标准自 2026 年 02 月 01 日起正式实施。 附录 A(规范性)禁用动保用品与合规麻醉剂清单 表 A.1 禁用动保用品清单(依据 NY/T 755 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禁用类别 具体名称 禁用原因 检测方法标准 抗生素类 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胺、万古霉素、红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非合规使用) 致癌风险、细菌耐药性、残留危害健康 GB/T 20756、GB/T 23200.113、GB/T 23200.8 合成激素类 己烯雌酚、雌二醇、睾酮、孕酮、生长激素、促性腺激素 干扰内分泌、致癌、影响儿童发育 GB/T 20751、GB/T 23200.121 有毒化学品类 孔雀石绿、结晶紫、亚甲基蓝(非治疗用)、福尔马林(非合规药浴)、五氯酚钠 强毒性、致癌、致畸、环境污染 GB/T 19857.15、GB/T 23200.8、GB/T 5009.105 硝基呋喃类 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 代谢产物致癌、长期残留 GB/T 20752、GB/T 23200.116 喹噁啉类 卡巴氧、喹乙醇 致癌、致突变 GB/T 20764、GB/T 23200.114 其他禁用物质 瘦肉精(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甲醛、工业染料 剧毒、致癌、非法添加 GB/T 22286、GB/T 19681、GB/T 5009.49 表 A.2 合规麻醉剂使用规范(仅用于活鲜运输) 麻醉剂名称 化学名称 使用场景 使用浓度 休药期 残留限量要求 注意事项 丁香酚 4 - 烯丙基 - 2 - 甲氧基苯酚 活鲜运输时长>6h 0.05~0.1mg/L(水体浓度) ≥72h 不得检出(或符合 GB 2760 要求) 1. 天然植物提取物,毒性低;2. 均匀溶解于水体,避免局部浓度过高;3. 运输结束后暂养 24h,监测鱼体活力 MS-222 间氨基苯甲酸乙酯甲磺酸盐 活鲜运输时长>6h 10~20mg/L(水体浓度) ≥72h ≤0.1mg/kg(鱼体肌肉) 1. 合成麻醉剂,需符合食品级标准;2. 水体 pH≥7.0 时效果更佳;3. 避免与金属容器接触;4. 运输前需做小批量试验 注:1. 合规麻醉剂仅允许用于活鲜长途运输(>6h),短途运输(≤6h)禁止使用;2. 使用时需在运输台账中详细记录麻醉剂名称、浓度、使用时间、休药期执行情况;3. 严禁超浓度使用,残留量需符合 GB 2733 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4. 其他未列入本清单的麻醉剂,需经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备案并符合 NY/T 755 要求后方可使用。 附录 B(资料性)常见病害绿色防控指南 表 B.1 海南东星斑常见病害绿色防控详细指南 病害名称 病原 高发期 危害对象 典型症状 预防措施 治疗措施 注意事项 病毒性神经坏死病 神经坏死病毒(VNNV) 苗种期(体长 3~8cm)、高温季(28℃~30℃) 仔鱼、稚鱼(死亡率≥80%),成鱼(隐性感染) 仔鱼:螺旋状游动、呆滞、眼球突出、腹部膨胀;成鱼:摄食减少、体色变浅、游泳失衡 1. 选用抗病品系种苗;2. 鱼苗投放前接种 VNNV 疫苗(剂量 0.1mL / 尾);3. 养殖池用碘伏(5mg/L)消毒,每月 1 次;4. 饲料中添加免疫多糖(0.2%),每月投喂 7 天 1. 隔离病鱼,淘汰病重个体;2. 养殖池用二氧化氯(0.3mg/L)全池消毒,连续 3 天;3. 饲料中添加黄芪多糖(0.3%)+ 维生素 C(0.1%),连续投喂 10 天;4. 加大换水量(≥60%),降低养殖密度 1. 无特效抗病毒药物,以预防为主;2. 病鱼不得用于加工或销售,需无害化处理;3. 疫苗接种后观察 7 天,监测免疫效果 弧菌病 副溶血性弧菌、溶藻弧菌 成鱼期(体重≥500g)、雨季(6~9 月) 幼鱼、成鱼(死亡率 30%~50%) 体表:充血、烂鳍、皮肤溃疡;鳃部:腐烂、黏液增多;内脏:肝脾肾充血、腹部膨胀、肛门红肿 1. 定期用益生菌(芽孢杆菌 1×10?CFU/L)调节水体,每月 2 次;2. 饲料中添加大蒜素(0.05%),每月投喂 5 天;3. 养殖工具用 5% 次氯酸钠消毒,专人专用;4. 控制养殖密度,避免鱼体受伤 1. 水体用聚维酮碘(1mg/L)全池消毒,连续 2 天;2. 饲料中添加诺氟沙星(符合 NY/T 755,剂量 10mg/kg 鱼体重),连续投喂 5 天;3. 病鱼隔离治疗,用呋喃西林(5mg/L)药浴 1 小时,每天 1 次,连续 3 天 1. 严格执行休药期(≥15 天);2. 用药前做药敏试验,避免耐药性;3. 治疗期间加大增氧强度,保持溶解氧≥7mg/L 寄生虫病(小瓜虫病) 多子小瓜虫 低温季(22℃~25℃)、苗种期至成鱼期 各生长阶段(死亡率 20%~40%) 体表:出现白色小点(孢囊)、黏液增多、鱼体摩擦网衣;鳃部:孢囊附着、呼吸困难、浮头 1. 养殖池用福尔马林(10mg/L)消毒,每月 1 次;2. 饲料中添加南瓜子提取物(0.2%),每月投喂 3 天;3. 保持水质稳定,避免温度剧烈波动 1. 工厂化养殖:福尔马林(20mg/L)药浴 1 小时,药浴后换水 80%,每周 1 次,连续 3 周;2. 网箱养殖:淡水浴 5 分钟(盐度≤5‰),每月 1 次;3. 饲料中添加驱虫灵(天然植物提取物,0.3%),连续投喂 5 天 1. 福尔马林药浴时需全程增氧,监测鱼体状态;2. 淡水浴后缓慢恢复盐度,避免应激;3. 治疗后及时清理水体中脱落的孢囊 寄生虫病(指环虫病) 指环虫 春末夏初(25℃~27℃)、苗种期(体长 5~12cm) 仔鱼、稚鱼(死亡率 40%~60%) 鳃部:虫体附着、鳃丝充血、腐烂、黏液增多;鱼体:呼吸困难、游动急促、摄食减少、消瘦 1. 养殖池用生石灰(200g/㎡)消毒,暴晒 3 天;2. 鱼苗投放前用高锰酸钾(5mg/L)药浴 10 分钟;3. 定期清理残饵和粪便,保持水质清洁 1. 水体用敌百虫(0.3mg/L,符合 NY/T 755)全池泼洒,连续 2 天;2. 饲料中添加百部提取物(0.2%),连续投喂 4 天;3. 病鱼用甲苯咪唑(1mg/L)药浴 2 小时,每天 1 次,连续 2 天 1. 敌百虫使用时避免与碱性药物混用;2. 严格执行休药期(≥10 天);3. 治疗后检查鳃部虫体清除情况,未清除的需重复治疗 细菌性肠炎 嗜水气单胞菌、大肠杆菌 夏季(28℃~30℃)、成鱼期(体重≥750g) 成鱼(死亡率 10%~20%) 腹部:膨胀、肛门红肿、粪便黏腻带血;肠道:充血、发炎、肠壁变薄;鱼体:摄食停止、离群独游、消瘦 1. 饲料新鲜无霉变,定期更换饲料品牌;2. 投喂量适中,避免过量投喂;3. 每月用二氧化氯(0.2mg/L)全池消毒 1 次;4. 饲料中添加益生菌(乳酸菌 1×10?CFU/kg),每月投喂 7 天 1. 停料 2 天,之后投喂含金银花提取物(0.2%)的饲料,连续 5 天;2. 水体用过氧化氢(10mg/L)全池泼洒,连续 2 天;3. 病鱼隔离,用土霉素(5mg/L,符合 NY/T 755)药浴 30 分钟,每天 1 次,连续 3 天 1. 土霉素休药期≥20 天;2. 治疗期间保持水质清新,加大换水量;3. 避免长期使用单一抗菌药物,防止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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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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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1/26 9:49:30 | ||
*由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于2026/1/26 9:49:3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1/26 9: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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