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会自我承诺
广西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会发布的T/GARIRPA 003—202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寨沙头菜》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ARIRPA》制定。T/GARIRPA 003—202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寨沙头菜》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西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西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会
2026年01月21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广西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450000MJN101195B | 发证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农村政策研究、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调查研究、农产品销售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赵媛媛 | ||
| 依托单位名称 |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通讯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 邮编 : 530023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GARIRPA 003—2026 | ||
| 中文标题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寨沙头菜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 26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37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19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1月19日 | ||
| 起草人 | 陆文科、韦璐如、韦慧明、陈田贵、廖婕、莫新媛、沈峰杰、陈柳裕、杨培丽、 蒙菲菲、覃丽双、莫毅、谢广燊、李涛、谢燕青、夏颖、欧阳雪、刘星圻、刘珊珊、廖武放、陈继宇、 曾权、边荣玉、廖龙、李志鹏、唐丽思、周健平、郭丽、唐春旺、李俊、何兵华、邓国泰、黄鹏 | ||
| 起草单位 |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鹿寨县寨沙镇农业服务中 心、鹿寨县光泰蔬菜专业合作社、鹿寨县九隆坪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寨沙头菜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产地环境、栽培技术、加工工艺、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1/19 16:39:27 | ||
*由广西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会于2026/1/19 16:39:2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1/19 16:39:27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