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发布的T/CNFPIA 3041—2025《净化甲醛功能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NFPIA》制定。T/CNFPIA 3041—2025《净化甲醛功能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2026年01月16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0000375-0/社证字第3276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技术交流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技术培训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鸿升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甲2号院16号楼4层 | 邮编 : 100013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NFPIA 3041—2025 | ||
| 中文标题 | 净化甲醛功能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 ||
| 英文标题 | Formaldehyde-reducing surface decorated wood-based panels with paper impregnated thermosetting resin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9.060.01 木基板材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70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02 人造板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4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 ||
| 起草人 | 邵佳、董玲、李银平、付跃进、吴惠娟、何旭东、刘建文、张卓瑞、别恒勇、 张庭凯、吴树英、刘琳、刘永科、雷梅兰、管义榕、何子田、曾敏华、韩建超、李易、施新荣、翟东群、 戈红。 | ||
| 起草单位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肇庆市 耀东华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贝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佳饰家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联信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永茂板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市佩森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佩佳乐(广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谦茂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分公司、福建永林蓝 豹家居有限公司、巴普斯(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福庆家居有限公司、广东科普茵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净化甲醛功能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分类、检验方法、检 验规则以及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用非光催化净化甲醛功能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产品的生产、贸易和检验。 |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分类 本文件按基材类型分类如下: ——饰面纤维板; ——饰面刨花板; ——饰面胶合板; ——饰面细木工板。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物理力学性能 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应符合 GB/T 15102—2017 的规定,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应符合 GB/T 34722—2025 的规定。 5.1.2 有害物质限量 甲醛释放量应符合 T/CNFPIA 3002—2024 的规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量应符合 GB/T 35601—2024 中绿色产品的规定。 5.2 净化甲醛性能 净化甲醛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净化甲醛性能要求 项目 要求 甲醛净化效率 ≥80% 甲醛净化持久性 ≥70% 注:同一材料若甲醛净化效率不合格,则不进行甲醛净化持久性试验。 6 检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按 GB/T 15102—2017 的规定进行,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按 GB/T 34722 的 规定进行。 6.2 有害物质限量检测 甲醛释放量按 GB/T 17657—2022 中 4.60 的规定进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量按 GB/T 35601—2024 的规定进行。 T/CNFPIA 3041—2025 3 6.3 净化甲醛性能检测 按照附录 A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按照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要求进行。 7.1.2 型式检验 除按照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型式检验外,还应对净化甲醛性能进行检验,每年检验不少于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 抽样方法 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物理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抽样,依据相应产品标准的抽样方案执行。 净化甲醛性能检验按表 2 采用复检抽样方法,初检抽样样本检验结果如某项指标不符合,则按复检 样本量抽取样本对不符合项进行复检,复检样本的性能(初检不符合项目)应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否则 判定为不合格。 表2 净化甲醛性能抽样方案 单位为张 批量范围 初检抽样数 复检抽样数 ≤1200 1 2 1201~3200 2 4 3201~10000 3 6 >10000 4 8 7.3 综合判定 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物理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净化甲醛性能符合相应等级技术要求 时,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8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识 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地址、商标、规格型号、产品 等级、数量、是否具备净化甲醛功能等标识。在产品标识中可标注商品条形码或二维码。 T/CNFPIA 3041—2025 4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按不同类型、规格、等级分别包装。每个包装应挂有注明生产厂名、厂址、品名、执行 标准、商标、规格、等级、甲醛释放限量、张数、防潮、防晒以及盖有合格的标签等。包装要做到产品 免受磕碰、划伤和污损。 8.3 运输 产品的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在运输时应避免划伤表面和磕碰,且防雨、防潮、防晒和防火。 8.4 贮存 产品的存放基础必须平整,码放必须整齐,板面不应与地面接触,并按不同类别、规格、等级堆放, 每垛应有相应的标记。贮存地点应防雨、防潮、防晒且远离火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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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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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1/16 15:47:30 | ||
*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于2026/1/16 15:47:3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1/16 15: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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