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的T/ZPP 267—2025《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PP》制定。T/ZPP 267—2025《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6年01月15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80667P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调研、理论研讨、培训交流、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徐伟荣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绍兴路341号 | 邮编 : 3100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ZPP 267—2025 | ||
| 中文标题 |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造价管理规范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010.01 建筑工业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E4790 其他房屋建筑业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
| 起草人 | 陈妙华、吴千千、许颖瑾、林宏亮、张晨、白海锋、李照雨、殷宁、张赟、陈铄、李艳青、蔡依纹、陆建扬、张传忠 |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锦得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沙家浜建筑有限公司、新疆华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西北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中嘉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西南川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华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市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恒基鲁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建筑改造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要求、职责要求、决策阶段造价管理、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竣工阶段造价管理、工程造价鉴定。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1/15 20:54:30 | ||
*由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于2026/1/15 20:54:3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1/15 20: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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