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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的T/TAF 316—2025《端云协同人工智能服务用户数据保护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F》制定。T/TAF 316—2025《端云协同人工智能服务用户数据保护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26年01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20649Q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研究 业务培训 技术测试与评估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毅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邮编 : 100032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TAF 316—2025
中文标题   端云协同人工智能服务用户数据保护要求
英文标题   User data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of end cloud collabo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ervices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I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7日
实施日期   2025年11月17日
起草人   桑明臣、武林娜、王淞鹤、邓佑军、王艳红、杜云、陈鑫爱、李可心、顾世鸿、董霁、张倞诚、落红卫、王昕、张尧、杜蕾、周世乐、王彬、衣强、李辰淑、赵晓娜、刘伟峰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玩咖欢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端云协同架构的人工智能服务用户数据保护的要求,适用于采用端云协同架构的智能终端设备(如智能手机、智能家居设备、车载系统等)及其配套云端服务在用户数据保护方面的技术与管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端云协同通用要求、管理要求、端侧要求、云侧要求以及协同机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采用端云协同架构的智能终端设备提供人工智能服务,也适用于主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基于端云协同架构的人工智能服务的用户数据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6/1/12 16:19:14

*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于2026/1/12 16:19:1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1/12 16: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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