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发布的T/CI 1234—2025《工业清洗机用超声波发生器》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制定。T/CI 1234—2025《工业清洗机用超声波发生器》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2026年01月13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I 1234—2025 | ||
| 中文标题 | 工业清洗机用超声波发生器 | ||
| 英文标题 | Ultrasonic generator for industrial cleaning machine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60.01 特殊工作条件下用电气设备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59 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
| 起草人 | 梁珍友、韩琴琴、韩亮亮、林伟军、王成会、龚涛、肖长锦、陆惠石、陈炯杰、周吉、梁彦桂、黄长斌、杨正朝、沈建旺。 | ||
| 起草单位 | 深圳绿源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陕西省超声学重点实验室、深圳职业技术大学超声技术研究所、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港威超声电子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超声电气有限公司、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泰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坤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阳融合微电子技术(珠海)有限公司、厦门和伟达超声波设备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清洗机用超声波发生器(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清洗机用超声波发生器的制造及验收。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清洗机用超声波发生器(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1/12 11:58:38 | ||
*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于2026/1/12 11:58: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1/12 11: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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