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T/CAICI 126—2025《5G消息业务增强能力规范—AI智能体能力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ICI》制定。T/CAICI 126—2025《5G消息业务增强能力规范—AI智能体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2026年01月09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1579X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业务培训、信息交流、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赵中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号楼11-12层(工信部万寿路办公区) | 邮编 : 100846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AICI 126—2025 | ||
| 中文标题 | 5G消息业务增强能力规范—AI智能体能力要求 | ||
| 英文标题 | 5G messaging services enhancement capability specification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I agent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3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70 |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31 电信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08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30日 | ||
| 起草人 | 张振宇、解谦、朱江、胡博、刘艳伟、李员娥、杨杰慧、吴华挚、徐丹、宁恒宇、纪从建、邓葳、李旦、林志勇、乔峙、刘志欣、王亮、王莉莉、邹彦虎、吴优 | ||
| 起草单位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增值服务专业委员会、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壹通道科技有限公司、中邮世纪(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帜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5G消息AI智能体(以下简称“5G消息智能体”)的感知能力、规划能力、记忆能力、执行能力、底层模型要求、内生安全能力和终端入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行业客户或服务供应商建设的5G消息CSP平台及平台上承载的Chatbot应用,也同时适用于基础通信运营商提供的基于5G消息的智能体服务平台系统。本文件主要用于基于5G消息智能体能力的技术要求和功能设计、开发、测试,也可用于对5G消息智能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1/7 11:08:57 | ||
*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26/1/7 11:08:5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1/7 11: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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