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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发布的T/JAMIA 009—2025《硅质沥青改性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AMIA》制定。T/JAMIA 009—2025《硅质沥青改性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2025年12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32000050918325X5 发证机关 江苏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行业自律、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展览展示、对外交流、培训、产品推介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段小光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南京市清江南路19号苏富特产业园2号楼 邮编 : 210003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JAMIA 009—2025
中文标题   硅质沥青改性剂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75.14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   2026年01月01日
起草人   于品华、孔伟伟、姚智超、杨基和、朱玉旭、王文丰
起草单位   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大学、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硅质沥青改性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二氧化硅为主要成分的硅质沥青改性剂(以下简称产品)。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基质沥青和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三嵌段共聚物(SBS)改性沥青。
主要技术内容   外观
将试样加入洁净的比色管中,在自然光下目视观察。
堆密度
按DB51/T 2514的规定执行。
水分
按GB/T 35924的规定执行。
二氧化硅含量
按JC/T 414的规定执行。
二氧化硅比表面积
按GB/T 19587的规定执行。
易挥发有机物含量
5.6.1 仪器与设备
套筒:玻璃纤维或天然纤维材质。
索氏提取器:配备圆底烧瓶、提取管、回流管和冷却管。
气相色谱仪:仪器灵敏度及稳定性应符合GB/T 9722中的规定,配FID检测器。
色谱柱:固定相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如DB-5),长30 m、内径0.32 mm、膜厚1.5 μm的毛细管柱(或能达到同等分离效果的其他毛细管柱)。
记录器:与仪器相匹配的记录仪。
微量进样针:10 μL。
5.6.2 样品处理
将20 g干燥的试样转入玻璃纤维或天然纤维材质套筒中,将套筒小心置于索氏提取器回流管中,在圆底溶剂瓶中加入100 mL二氯甲烷,提取16~18 h,回流速度控制在4~6次/h。提取完毕,取出圆底溶剂瓶,提取液待浓缩。
将提取液在40℃下浓缩至10 mL,用一次性滴管将浓缩液转移至具刻度浓缩器皿中,并用10 mL二氯甲烷溶液将旋转蒸发瓶底部冲洗2次,合并全部的浓缩液,加入二氯甲烷溶液定容至1.0 mL,待测。
5.6.3 标准溶液配制
准确称取环己胺、环己醇、环己烷各0.0250 g于100 mL容量瓶中,加入二氯甲烷定容,配成浓度为250.0 mg/L的标准溶液。将标准溶液用二氯甲烷逐级稀释,可得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并得到稀释倍数K。
5.6.4 气相色谱分析
取标准溶液和待测溶液分别进行气相色谱测定,标准溶液由低到高依次进样测定,记录定量选择离子积分峰面积,以标准溶液的浓度为横坐标,峰面积为纵坐标做图,得到标准曲线回归方程,线性相关系数γ≥0.999。将待测溶液中环己胺、环己醇、环己烷的峰面积代入标准曲线,计算出环己胺、环己醇、环己烷的浓度。
5.6.5 结果计算
根据标准曲线分别计算出环己胺、环己醇、环己烷的浓度ci(mg/L),并将其代入式(1),即得到试样中易挥发有机物的浓度c(mg/L):
 c=ci×K
式中:
c——试样中易挥发有机物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ci——标准曲线中读出的易挥发有机物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K——试样稀释倍数;通常K=1,若试样经稀释,则K为稀释的体积倍数。
数值的修约
按GB/T 8170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组批
硅质沥青改性剂以出厂前的每一槽车为一批次,或一次订单内的所有吨桶的首、中、尾三个取样为一个批次。
取样和留样
产品采样按GB/T 6678的规定进行,所采产品总量不得少于200 g。将所采样品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带磨口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或其他有密封性能的容器中。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次、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一份供检验用,一份作为保留样品。保留期两个月,以供查验。
判断规则与复检
当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应从原批次中取双倍量的样品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达到本文件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则判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及符合GB/T 191中规定的“怕晒”、“禁止翻滚”的储运包装图示标志。
包装
产品采用吨袋包装和运输。
运输
产品需要用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装卸时严禁剧烈碰撞,避免雨淋。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室内,避免阳光直射。
8 健康、安全和环境要求
危险特性
产品常温下为黑色粉末,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产品受热后的蒸汽具有轻微刺激性气味,对眼睛、呼吸道及皮肤有较强的刺激性,易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溶血性贫血和肝、肾损害。
皮肤接触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眼睛接触时,应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 min,如有症状马上就医。吸入时,应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并保持呼吸舒适的姿势休息,如呼吸困难,给予氧气。误食时,应立即漱口,如有症状马上就医。
消防作业时按相关规定配备各种灭火设备。灭火时采用水雾、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等方式灭火。泄漏应急处理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穿戴好工作服和劳保鞋,用铁锹、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
防护措施
操作时注意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避免吸入、摄入或产品与皮肤直接接触。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12/31 12:12:15

*由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于2025/12/31 12:12:1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31 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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