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发布的T/JAMIA 008—2025《苯胺型降黏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AMIA》制定。T/JAMIA 008—2025《苯胺型降黏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2025年12月31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8325X5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展览展示、对外交流、培训、产品推介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段小光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清江南路19号苏富特产业园2号楼 | 邮编 : 210003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JAMIA 008—2025 | ||
| 中文标题 | 苯胺型降黏剂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5.14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1月01日 | ||
| 起草人 | 于品华、孔伟伟、姚智超、杨基和、朱玉旭、王文丰 | ||
| 起草单位 | 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大学、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苯胺型降黏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邻氨基二苯胺、对氨基二苯胺、苯胺、二苯胺、酚嗪、邻氨基苯酚等有机化合物为主要成分的苯胺型降黏剂(以下简称产品)。该产品主要应用于稠油降黏领域。 | ||
| 主要技术内容 | 外观 将试样加入洁净的比色管中,水浴加热至80℃,在自然光下目视观察。 动力黏度 将50 mL试样加入样品池中,采用NDJ-79型旋转乌氏黏度计,按GB/T 10247规定测试80℃的动力黏度,单位mPa·s。 密度 按GB/T 4472的规定执行。 水分 按GB/T6324.8的规定执行。 pH值 将蒸馏水和乙醇按体积比为1:10混合作为溶剂,将试样配制成体积分数为1%的溶液,采用pH计测定。 闭口闪点 按GB/T 21615的规定执行。 灰分 按GB/T 508的规定执行。 硫含量 按GB/T 17040的规定执行。 有机氯含量 按GB/T 18612的规定执行。 苯胺含量 按GB/T 2961的规定执行。 数值的修约 按GB/T 8170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组批 苯胺型降黏剂以出厂前的每一槽车为一批次,或从首、中、尾三个部位取样混合后作为该批次的代表样。 取样和留样 产品采样按GB/T 6678的规定进行,所采产品总量不得少于100 mL。将所采样品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带磨口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或其他有密封性能的容器中。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次、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一份供检验用,一份作为保留样品。保留期两个月,以供查验。 判断规则与复检 当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应从原批次中取双倍量的样品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达到本文件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则判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及符合GB/T 191中规定的“怕晒”、“禁止翻滚”的储运包装图示标志。 包装 产品采用200 L铁桶包装或直接采用槽车运输。 运输 产品需要用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装卸时严禁剧烈碰撞,避免雨淋。运输温度不低于80℃,应2小时内完成装卸。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室内,避免阳光直射。 8 健康、安全和环境要求 危险特性 产品常温下为油性液体,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产品蒸汽具有刺激性气味,对眼睛、呼吸道及皮肤有较强的刺激性,易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溶血性贫血和肝、肾损害。 皮肤接触时,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眼睛接触时,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 min,如有症状马上就医。吸入时,将受害人移至空气新鲜处并保持呼吸舒适的姿势休息,如呼吸困难,给予氧气。误食时,应漱口,如有症状马上就医。 消防作业时按相关规定配备各种灭火设备。灭火时采用水雾、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等方式灭火。泄漏应急处理时,佩戴空气呼吸器,穿戴好工作服和劳保鞋,用铁锹、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难以收集的残留在地面的样品用水冲洗后收集到废水罐中。 防护措施 操作时注意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避免吸入、摄入或产品与皮肤直接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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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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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2/31 11:48:34 | ||
*由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于2025/12/31 11:48: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31 11: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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