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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业协会自我承诺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发布的T/HBJZ 1002—2025《城建档案员职业能力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BJZ》制定。T/HBJZ 1002—2025《城建档案员职业能力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12月30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4200005035779012 发证机关 湖北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按核准章程规定的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戴运华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新时代商务中心6楼605室 邮编 : 430071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HBJZ 1002—2025
中文标题   城建档案员职业能力标准
英文标题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Standards for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ists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40.20 信息学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L722 综合管理服务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6年03月01日
起草人   安金福、汪晓艳、高志峰、董兵锋、段晶坤、范晶、肖倩、吴雪莉、杨俊、艾鹏、周围、黄慧、王全兴、曲君、华均、曾学礼、饶趁明、孙亚洲、袁密花、彭梓清、韩升、崔丽梅、贺英、刘宝雄、杜乐、谈理
起草单位   湖北省匠通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荆州市城建档案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中南民族大学、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档案信息中心、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伟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世纪科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天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城建档案员的基本规定和基本素养,规定了城建档案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体系、职业技能要求,并提出了职业能力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单位等涉及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机构和单位。其他有需要单位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围绕城建档案员职业活动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城建档案员的岗位范围、职业定义、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标准以城建档案工作全过程为主线,按照“档案收集—整理—审核—移交—保管—利用—信息化管理”的业务流程,构建了城建档案员职业能力体系。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城建档案员及相关岗位的适用范围和基本职责,界定城建档案从业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岗位分工;
二是从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提出城建档案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要求,细化档案管理各环节的能力要素;
三是规范城建档案工作中的操作要求和职业行为,包括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
四是结合城建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发展趋势,对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等能力提出要求;
五是提出与职业能力要求相衔接的培训、评价和应用原则,为行业开展人才培养、能力评价和岗位管理提供依据。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12/30 16:44:54

*由湖北省建筑业协会于2025/12/30 16:44:5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30 16: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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