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发布的T/ZJAF 12.1—2025《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第1部分:总体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JAF》制定。T/ZJAF 12.1—2025《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第1部分:总体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26年01月26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7265M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新产品、技术、成果的推广、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和转让、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赵永华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科协大楼18楼 | 邮编 : 3100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ZJAF 12.1—2025 | ||
| 中文标题 | 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第1部分:总体要求 | ||
| 英文标题 | Security technology prevention system of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unit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31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91 | ||
| 国民经济分类 | R884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9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1月05日 | ||
| 起草人 | 张群、全江伟、吕叶金、占慧英、涂志刚、郑雪林、杨军、陈进奕、逯小莹、马惠丽、宋成娟 | ||
| 起草单位 | 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协会、杭州国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安加安科技有限公司、沸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总体要求,包括基本原则、分类与分级、基本要求、工程程序要求。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原则 4.1规范有序、统一规划 4.2预防为主、保护第一 4.3适度适用、稳定可靠 4.4严格评估,强化应用 5.分类与分级 5.1分类:文物保护单位分类,a古建筑、b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c古文化遗址、d古墓葬、e石窟寺及石刻、f考古现场发掘工地。 5.2分级:文物保护单位分级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工地。 5.3安全技术防护级别:一级防护级别、二级防护级别、三级防护级别。 6.基本要求 6.1组成: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声音复核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安全检查系统、智能巡查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专用通讯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等子系统和应用平台、区域的设计要求。 6.2技术要求 6.3施工要求 6.4运维要求 6.5评估要求 7.工作程序要求 7.1方案申请与审批 7.2项目实施管理 7.3工程监理 7.4工程检验 7.5项目验收 7.6建设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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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2/30 12:19:35 | ||
*由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于2025/12/30 12:19:3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30 12: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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