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发布的T/CAMER 054—2025《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新能源汽车用螺旋锥齿轮》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MER》制定。T/CAMER 054—2025《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新能源汽车用螺旋锥齿轮》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
2025年12月26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2913T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技术交流、专业培训、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燕霞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主楼一层134室 | 邮编 : 1000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AMER 054—2025 | ||
| 中文标题 | 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新能源汽车用螺旋锥齿轮 | ||
| 英文标题 | Quality classification and "leader" evaluation require spiral bevel gears for new energy vehicle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1.20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J 17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1月01日 | ||
| 起草人 | 徐俊剑、周小琴、吴春水、王友利、徐华君、袁军华、伍小强、杜三龙、刘月普、宋文静、付继男 | ||
| 起草单位 | 金华新天齿轮有限公司、江西江铃集团车桥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齿传动(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纯电动汽车(B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燃料电池汽车(FCEV)等新能源汽车的驱动系统用螺旋锥齿轮(主减齿轮)的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分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用螺旋锥齿轮质量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其他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适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评价指标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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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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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2/26 13:29:18 | ||
*由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于2025/12/26 13:29:1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26 13: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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